案情回顾
5月21日12时许,强某花沿麟州街北段文明路路口附近处由西向东横过道路,跨越路中隔离设施后,与沿麟州街北段由南向北孟某兰所驾驶的“蒙A36***”号小型普通客车相撞,结果致强某花受伤。
事
故
现
场
案情分析
根据调查所得证据分析,强某花步行上道路行驶,横过道路时,跨越路中隔离设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孟某兰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忽视安全行车原则,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其行为是造成此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遵守交通规则
不仅是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要求
也是行人的基本注意义务
如果漠视交通规则
同样需要受到法律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行人应当遵守的交通规则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沿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行走、遵循信号灯指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六十一条: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蜀黍有话说
车祸猛于虎
交通事故发生时
往往会让人猝不及防
因此
无论是行人还是机动车
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
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规范文明出行
不要等到出事之后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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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神木交警
编 辑:王娟 | 审 核:崔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