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感情未果,趁机偷走前女友手机,窃取支付宝余额3万元。8月29日,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孔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孔某某与李某曾是情侣,后来分手。李某当初借给孔某某25万元做生意,仍有15万元未归还。
7月13日,孔某某来到李某家中,试图挽回感情。
李某让孔某某不要纠缠,要其还款,并发生争执致孔某某头部受伤。孔某某趁李某取药止血之机,将李某手机(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84元)盗走。后登录李某支付宝账户,通过试输密码,将李某支付宝内3万元转入自己账户中。
次日,孔某某通过余某将手机返还给李某,李某发现支付宝被盗,遂报案,警方将孔某某抓获归案。(张燕 刘瑶 黄河)
转自万家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