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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公安分局杉山派出所成功规劝一逃犯投案自首

时间:2019-02-06 1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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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星公安分局杉山派出所成功规劝一逃犯投案自首

近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强主动到娄星公安分局杉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伙同唐某明诈骗受害人黄某福两万元现金的犯罪行为。

“警察同志,我是来投案自首的。”

娄星公安分局杉山派出所报警值班室,一位中年男子向民警说道。在民警的追问下,男子慢慢告知了事情的原委。前来自首的男子名叫周某强,39岁,新化县人。12月底,他和唐某明驾驶一辆红色无牌豪爵男式摩托车窜到娄星区杉山镇农联村的一座山上,谎称是娄底市安监局的工作人员要在此建消声防震塔挖地基,两人假装以挖出金乌龟的方式诈骗村民黄某福现金2万元。

经查,唐某明、周某强以前曾以同样的方式即挖出金乌龟诈骗钱财被法院判刑。当时事发后,民警通过视频侦查在娄底火车站附近抓获了唐某明,周某强逃脱,我局将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强列为网上追逃对象,对其公开通缉。民警多次与周某强的亲属及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联系,规劝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的震慑和亲友的配合下,周某强于10月9日终于来到了娄星分局杉山派出所投案自首。现周某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郑重告诫: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主动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警方呼吁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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