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会〔〕340号
各市场参与人: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10月21日起施行。请各会员单位、基金管理人等做好相关业务与技术准备工作。
为促进债券ETF和上市交易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本所继续暂免收取债券ETF和上市交易货币市场基金的交易经手费及交易单元流量费。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
9月27日
来源: 深交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