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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通报!城区这4家中介公司和2家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被通报批评!

时间:2023-10-15 01: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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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通报!城区这4家中介公司和2家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被通报批评!

近日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聊城市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通报涉及:

聊城市东昌府区铭扬房地产中介服务部违规代理鼎阳滨河苑的房屋;

聊城市恒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代理鼎阳滨河苑的房屋;

聊城市兴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代理鼎阳滨河苑的房屋;

聊城市鼎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鼎阳滨河苑项目违规销售;

聊城市京都双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京都欣城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收取定金;

位于脑科医院的宏图仙居中介部,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业务员不具备经纪人资格证、未签订《经纪服务合同》以个人名义收取佣金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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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

第1101号

聊城市东昌府区铭扬房地产中介服务部违规代理鼎阳滨河苑的房屋,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此次通报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聊城市东昌府区铭扬房地产中介服务部企业信用档案。聊城市东昌府区铭扬房地产中介服务部可以在本通报发出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在收到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通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月04日

聊城市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

第1102号

聊城市恒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代理鼎阳滨河苑的房屋,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已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此次通报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聊城市恒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档案。聊城市恒坤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可以在本通报发出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在收到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通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月04日

聊城市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

第1103号

聊城市兴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代理鼎阳滨河苑的房屋,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此次通报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聊城市兴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档案。聊城市兴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可以在本通报发出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在收到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通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月04日

聊城市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

第1104号

聊城市鼎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兴华路东首与滨河大道交汇处的鼎阳滨河苑项目,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项目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办理销售手续即进行销售,此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此次通报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该企业信用档案。聊城市鼎阳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以在本通报发出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在收到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通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月04日

聊城市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

第1105号

聊城市京都双创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陈口路的京都欣城项目,在我局工作人员调查市场热线投诉其未批先售情况时,发现该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情况下,收取定金,收款单位为京都商贸有限公司。此行为违反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现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通报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该企业信用档案,并关联该公司资金监管账户,停止该公司网签备案业务。聊城市京都双创置业有限公司可以在本通报发出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在收到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通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月05日

聊城市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报

第1106号

我单位工作人员在处理市长热线关于仙居房产的投诉过程中,发现聊城市仙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位于脑科医院的宏图仙居中介部,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业务员不具备经纪人资格证、未签订《经纪服务合同》以个人名义收取佣金的违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扰乱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现予以通报批评,并将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此次通报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聊城市仙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企业信用档案。聊城市仙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可以在本通报发出15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申请;我局在收到异议申请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通报。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月05日

来源: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标题:《市住建局通报!城区这4家中介公司和2家开发企业违规行为被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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