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体系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复杂系统。金融学认为,现代金融体系有五个构成要素。
1、货币流通。货币用于购买时,不断地离开起点,从商品购买者手中转到商品所有者手中,这样周而复始地运动,就形成了货币流通。可见,货币流通是由商品流通引起的,是为商品流通服务的。一个国家以法律形式规范其货币流通的结构、体系和组织形式,就形成了货币制度。
2、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又称信用机构,是专门从事货币流通和信用业务活动的机构,它也可以概括为经营货币或货币资本的企业,或者说充当信用中介、媒介以及从事种种金融服务的组织。这是个种类繁多的群体,通常区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3、金融市场。金融的核心内容是资金融通机制,金融市场就是这一资金融通机制的主要载体之一,它也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等。通过参与金融市场活动,各个经济主体实现调剂资金余缺的目的,同时也使资金配置趋于合理化。
4、金融工具。一般而言,金融工具是指信用关系的书面凭证、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是金融机构中和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在我国,金融工具通常包括从存款、贷款、商业票据、银行票据、保单,以及期货、期权和各种金融衍生工具的标准化合约。
5、金融制度。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都会对金融市场和金融运行进行立法监管,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金融制度系统和体系,包括货币制度、汇率制度、信用制度、利率制度、金融机构制度、金融市场制度,以及支付清算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等等。
推荐参考:张学森编著《金融法学》(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8月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