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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

时间:2019-02-06 03: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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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

一、 绩溪概况

绩溪县隶属安徽省宣城市,位于安徽省南部,地处北纬29°57′—30°20′,东经118°20′—118°55′之间。南与黄山市歙县接壤,北靠宁国市,西与旌德县相接,东邻浙江省临安市,县域内,西起金坑以西山脊,东至灰石岭山脊,东西直线距离59.5公里;北起龙门岭山脊,南至莲金山南巅,南北直线距离42公里。绩溪县辖华阳镇(县城)、临溪镇、长安镇、上庄镇、扬溪镇、伏岭镇、金沙镇、瀛洲镇、板桥头乡、家朋乡和荆州乡等8镇3乡,共11个乡镇。县域面积111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16.2万人。绩溪县人民政府驻地位于绩溪县中南部的华阳镇。华阳镇东与瀛洲镇相邻、南与临溪镇接壤、西与长安镇交界、北与板桥头乡和扬溪镇相连,镇域面积87.5平方公里。京福高铁、溧黄高速、皖赣铁路、215省道、217省道纵贯县境,县城距黄山机场56公里,距杭州萧山机场250公里。此外,皖赣铁路复线及原线的扩能改造、黄山到杭州客运专线、绩溪至黄山风景区快速通道已经开工建设。

二、 历史沿革

绩溪是北京奥运火炬传递接力城市,先后被命名为中国徽菜之乡、中国厨师之乡、中国徽墨之乡,绩溪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绩溪历史悠久,徽岭南北分布的十余处遗址表明在新石器时代县境内就存在人类活动的足迹。夏、商朝,为扬州属地,春秋战国先后从属吴、越、楚;秦会稽郡;汉先后属鄣郡、丹阳郡、宛陵、新都郡(后改新安郡)。南朝梁大同元年(公元535年),析歙县华阳镇置良安县,县治在扬之河东岸大屏山麓后岸村(今后外村),为绩溪置县之始,迄今具有1400多年置县史。到唐朝永泰二年(公元766年)正式置绩溪县。因县境内乳溪、徽溪相去一里并流,离而复合,合于县城所在地古华阳镇,故名为绩溪,拥有1200多年的建城史。绩溪古为歙县属地,从梁大同元年置县到清末,绩溪(良安)始终是古新安、古歙州、古徽州属县,为古徽州“一府六县”之一,是孕育徽州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溪不仅是徽州文化发源地之一,同时还与徽州地名由来有着重要渊源。关于“徽”之起源地理之说的两个解释都来自于绩溪,一为山水之名,因在绩溪县境内有徽岭与徽溪,故得名徽州;一为地方之名,因在绩溪县境内另有大徽村 。康熙年间置安徽省,取名于“安庆”、“徽州”二府之名,故绩溪亦成为徽州、安徽地名之源。

三、 历史文化价值和地方特色

1、绩溪是活态的徽文化博物馆

绩溪位于安徽省东南部的徽岭山区,山连黄山与天目山山脉,水分长江和钱塘江水系,是徽文化圈的重要组成部分。绩溪历史名人在教育、军事、商业、工业、农业等领域的贡献均相当突出;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徽墨的遗产地、徽菜工艺的发源地和徽州三雕艺术的研究基地,是徽文化的重要载体,活的徽文化博物馆。

2、绩溪古城是古徽州地区城市选址思想的重要实例

古徽州文化体系中,崇尚“人与自然和谐”的宇宙观,力求山、水、城的和谐相融,具有独特地域特点。绩溪古城选址与布局以徽州风水理论为指导,深受堪舆之说影响,力求山、水、城的和谐相融,是古徽州强调“天地共生、天人合一”城市选址思想的重要范例。从古城选址来看,西北部是徽岭山脉,东面紧邻梓潼山,西南是河谷平原和广阔的丘陵地;扬之河环古城东侧而过,徽溪、乳溪分别环古城北侧和南侧汇入扬之河;共同构成了“枕山、环水、面屏”的城市山水格局。

3、古城格局依传统礼制又凸显徽州地方特色

古城顺应自然地形,呈现出生动的鲤鱼状仿生形态,大宁渠与水关圳两渠一东一西,穿城而过,创造了流动的水街空间。主要道路正向相交、次序井然,次要道路顺应地形、因地制宜。功能分区遵循古制、严谨明确,城北公共建筑与城南居住街坊泾渭分明。外部空间灵活多变、不拘一格,普通民居依道路、水圳及地形走势分布,布局自由灵活。整个古城规划建设是封建礼制思想和徽州生态观的完美结合,对中国古代城市发展和演化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4、古村落与古城相映成辉,共同形成绩溪文化遗产体系

绩溪境内保留有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龙川村,以及安徽省历史文化名村冯村、石家、上庄、磡头、湖村,以及安徽省传统村落、以及其余传统建筑分布较多的古村落。这些古村落仍然保持着传统文化特色,在历史上与古城紧密联系,在空间上与古城呼应,规模上与古城形成不同层次,文化内涵上有同有异,共同形成绩溪文化遗产体系。

四、 重要文物和历史建筑

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绩溪县域内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共计453处。其中,被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57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尚未核定为保护单位39处。主要集中在绩溪历史城区、瀛洲乡、上庄镇、伏岭镇等地。绩溪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型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不可移动文物中的五类,绝大多数为古建筑类。共有古建筑42处,占绩溪县文保单位总数的73.7%;古遗址6处,占绩溪县文保单位总数的10.5%;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5处,占绩溪县文保单位总数的8.8%;古墓葬2处,占绩溪县文保单位总数的3.5%;其他2处,占绩溪县文保单位总数的3.5%。绩溪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形成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从新石器时代延续至近现代,是古徽州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其中明清时期的文物古迹占大多数。绩溪县历史城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总计18处,占县域各级文保单位总数的31.6 %,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包括周四宗祠、绩溪文庙和五教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包括化龙亭与化龙池、文昌殿、明伦堂考棚等。

五、 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

1、绩溪地处徽州文化核心区,文风昌盛,自古被誉为“东南邹鲁”,非物质文化遗产灿若繁星。绩溪县“非遗”普查共登记非物质文化遗产300余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6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53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8大项299小项,内容涉及民间文学、民歌、民间戏曲、手工技艺、消费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和游艺、传统体育竞技等类别。

2、绩溪县先后建立徽墨、徽剧、徽州三雕、绩溪民歌、抬五帝游龙舟跳旗、传统舞蹈、传统美术等20余家传习基地和传习所。目前,拥有国家级生产性保护基地1家、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示范基地4家、省级传习基地4家、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3人(已去世2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55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61人。1月纳入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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