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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确保《外商投资法》在审判领域得到公正高效执行

时间:2022-08-06 05: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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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确保《外商投资法》在审判领域得到公正高效执行

记者 潘子璇/摄

【新民晚报 新民网】最高法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最高法副院长罗东川表示,《解释》就是要确保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在审判领域得到公正高效执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更加开放、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制定《解释》,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提供优质高效法治服务和司法保障,努力打造内外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靠改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资。

罗东川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外商投资法》,它确立了我国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确定了我国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基本国策和大政方针,对外商投资的准入、促进、保护、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是我国外商投资领域新的基础性法律,是对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创新。根据《外商投资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这从立法层面确立了新时代外资管理的新体制。

《解释》充分贯彻党中央扩大开放、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罗东川介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形成的投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即便是外国投资者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只要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前,当事人采取了必要的补正措施,投资合同仍然可以认定有效;三是即便在投资合同签订时未符合负面清单的要求,但在生效裁判作出前,负面清单调整放宽了限制性要求的,投资合同也可以认定有效。《解释》通过这些制度设计,在依法维护和保障外资管理秩序的前提下,尽可能促进投资合同有效,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罗东川强调说,从既往的审判实践看,外商投资领域产生的纠纷中合同类纠纷较为突出,因此,此次司法解释重点聚焦在合同争议的解决,特别是合同效力的确定问题。(新民晚报驻京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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