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精神,拟推荐申报沈贤培、沈智卫、狄广春等3名同志为省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现作公示。本次公示时间自8月12日至8月17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人民群众对公示个人进行监督。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向象山县人民政府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来访、来电等反映。
电话:0574-65856135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409号
邮政编码:315700
象山县公安局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月12日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候选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