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从临淄区纪委监委获悉,临淄区纪委监委对2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村委会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墓地问题。8月,孙娄东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稷下街道孙娄东村有林地5989平方米建设墓地,构成违法占用土地。时任孙娄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造胜对此负直接责任。因王造胜8月、11月故意违纪被给予党纪处分后,又再次实施故意违纪行为,应当从重处分。6月,稷下街道党工委给予王造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2年。
原临淄区广播电视局总编室主任郗霞在申报荣誉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3月和3月,原临淄区广播电视局总编室主任郗霞为在职级评定中得到加分奖项,利用其负责报送参评作品的职务便利,在未参加作品创作的情况下,将自己作为第一作者署名申报并获得奖项。6月,临淄区监委给予郗霞政务警告处分,对所获奖项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