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自主选拔资格认定原则及名单公示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对自主选拔资格认定原则及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0日至17日,联系电话:010-82303943。一、认定原则1. 参加自主选拔考试的考生成绩排名按比例分进行,比例分计算规则:比例分 = 英语笔试成绩*150% + 语文笔试成绩根据比例分高低,所有考生统一排名;2. 口试、面试分数4分含)以上为合格;3. 语文、英语笔试单科成绩在90分含)以上;4. 根据1、2、3条原则,符合条件者,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顺序录取;5. 比例分同分条件下,口试成绩、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二、认定名单本次公示期过后,资格认定名单还将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审核和公示,最终资格认定情况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