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5月2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庄少勤、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与现行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这些空间规划有何区别?会上赵龙解释称,与原有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还有其他的空间类规划相比,新的空间规划体系首先是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高质量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加致力于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总的指导思想,以及与原有空间规划最主要的区别。
赵龙表示,具体有几个方面。第一,新的规划体系有利于实现“多规合一”。
第二,这是体现国家意志的约束性规划。这次文件里明确规定,国土空间规划是自上而下编制,同时还规定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要落实总体规划。目的是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国家战略,通过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逐级落实到最终的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实和落地。“因为我们过去的规划有不同的管制方式,比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自上而下组织编制,但是城乡规划可能更加注重的是本地区的发展,是一个缺乏上下联通的管理模式。”
第三,这是一个强化规划权威的规划体系。这次《若干意见》非常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性,提到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和违规变更,改变了过去规划调整比较随意、朝令夕改等问题。
第四,这是一个用先进技术支撑的规划体系。《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信息平台,并形成全国国土规划的“一张图”。信息平台建设也有明确的要求,就是要利用最新的自然资源调查数据,应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数据,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来构建全国统一的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岩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