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关系到孩子们的生命安全,超员超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8月3日16时51分许,彝良大队秩序一组在彝镇线开展路检路查,对一辆号牌为云C3**32的校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校车核载19人,实载20人,涉嫌校车超员的违法行为,由于该幼儿园就在检查点附近,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执勤民警随即联系幼儿园负责人,将乘车儿童进行转移。
驾驶人黄某因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实施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伍佰元,记六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