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21时59分,祁连县交警大队峨堡中队接到110指令:门源马场处,一辆由门源往祁连方向行驶的白色越野车故意遮挡车辆号牌,请出警拦截。接到指令后,峨堡中队迅速派员到峨堡镇石化加油站处进行拦截,于22时20分成功拦截,当事人郭某某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和第90条规定,中队民警给予当事人郭某某200元罚款和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郭某某陈述:
我于6月18日驾驶车辆,从门源县出发前往祁连县,途中因限速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在峨堡镇被交警查获,经交警批评教育,我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严重错误的,给道路行车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决心认真改正错误,积极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范行车,做一名合格的驾驶员,并接受处罚。
来源/海北州祁连县交警
责编/潘定措
监制/智华坚赞总监制/刘增奎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转载请注明出处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点亮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