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齐讯)继所乘坐的汽船损坏在海上漂泊数个月后,94名罗兴亚难民终于被亚齐渔民发现而获救。在当地政府和当地搜救机构(Basarnas)的协助下,他们之后被撤离到陆地上。
从海中被救出的罗兴亚族难民共有94人,包括15名男子,49名妇女和30名儿童。
联合国难民事务(UNHCR)高级专员奥克蒂纳周五(26日)告诉记者说:“我们非常感谢已展开的营救工作,至少他们在这里是安全的。重要的是,由于他们已经在海上航行了几个月,因此需要获得饮用水和食物等帮助。”
当地民众敦促当局让诸难民在该地区登陆,并试图防止当局将难民船推回公海。
联合国难民事务处将与亚齐政府合作,协助处理对94名滞留在北亚齐的罗兴亚族穆斯林的隔离程序。
奥克蒂纳在北亚齐Lancok海滩撤离罗兴亚难民时说:“难民专员办事处随时准备协助当地政府进行检疫和其他各种需求。”
据他介绍,难民署还将对该94名罗兴亚人进行登记。他们还没有将这些难民转移到北苏门答腊棉兰难民营的计划。
他说:“目前还没有转移难民到棉兰的计划。我们仍在协调,希望这地区的政府能做出决定,无论如合,我们将遵循地方政府的决定。”
国际特赦组织印尼区域执行主任乌斯曼.哈米德周五在新闻声明中表示,当日在北亚齐海岸对94名罗兴亚难民进行的营救行
动,显示了人类之间团结的胜利。
他说:“亚齐这则好消息令人松了一口气。这表明了阿齐人民十分尊重团结的价值,同时也高度尊重被忽视的罗兴亚难民的人权。”
但是,乌斯曼说,这项努力不应就此停止。中央政府必须立即给予全面保护。在饥饿条件下经历危险的海上航行之后,他们迫切需要一个避难所。
他强调,冠病大流行应该成为促使印尼当局立即为难民提供基本需求的动力,例如食物、保健服务和临时住所。我们必须记住,这些弱势群体受到了本国当局的残酷对待。
乌斯曼认为,我国政府应立即恢复区域对话,以拯救仍在海上的其他罗兴亚难民。他说,区域社区还必须立即采取国际法规定的步骤来结束其苦难。
乌斯曼指出,我国已经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法公约》、《海上搜救公约》、《搜救公约》和《国际海上旅客安全公约》。这些公约要求沿海国为海上遇难者,不论任何国籍的人提供协助并协调搜救行动。
他解释说:“不仅如此,国际法还规范了不驱回原则的存在,该原则规定有关国家不得将难民和寻求庇护者送往其生命受到威胁的地方,包括将难民推回海中。”(K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