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哈尔滨市延期供热首日。记者探访后发现,哈尔滨市多家供暖企业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延期供热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生产,继续坚守岗位,加强供热服务。坚持延长供热期间的服务质量不低于采暖季标准,居民室内温度最低不得低于18℃,保障市民温暖安心。同时,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也主动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不断促进供热服务质量提升,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达标。
针对延期供热首日部分居民反映暖气凉、没有感觉到延期供热等问题,哈工程大学暖通专业孙刚教授进行了分析:集中供热采取的是低温常供的方式,通过散热器、地热管等散热设备持续向房间内输送热量,与房间窗、墙的散热量达到平衡,进而维持室内空气一定温度。为维持室内空气温度标准不变,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随着室外温度变化进行调整,目前哈市已从供热高寒期进入末寒期,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进行相应调整,随着室外温度的升高供热循环热水温度需要相应降低。以人体体表温度36摄氏度为例,散热器等设备表面温度30度,虽然手摸着感觉凉,但由于存在温差,仍向20摄氏度室温的房间输送热量。供热效果不是体现在散热器等设备表面温度是否高于体表温度,而是体现在达到热平衡状态下的室温。
据了解,如市民室内温度低于18℃,可联系相关供热企业反映问题,如供热企业未及时进行解决,市民可向各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投诉电话:
阿城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3966392
平房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6520647
双城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3164777
松北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8080677
香坊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2312319
道里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4502319
道外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8944375
南岗区供热办投诉电话:82706055
呼兰区供热办投诉电话:57371328
【来源:黑龙江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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