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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和电动车相撞
6月8日,招远交警一中队民警在玲珑路河西路口巡逻时,发现一起电动三轮车与非机动车刮擦事故,立即停车了解事故情况。经了解,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由东向西的非机动车刮蹭,导致一位小女孩手部和头部受伤,民警果断迅速管控来往车辆,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将受伤的小孩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向其介绍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教育其驾乘电动车、摩托车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招远交警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带孩子乘坐电动车一定要戴上安全头盔,同时注意谨慎驾驶,避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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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已不容忽视,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在路上行车,就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才是对自己安全最大的保障。交通生产,重在预防,重在平时就要尽可能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到了出事的时候再来痛哭流涕,沉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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