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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书店 没有买书

时间:2020-09-23 12: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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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书店 没有买书

在书店工作鲜为人知的好处之一,就是它始终带给我欢乐和回馈。书店工作区的特点就是自由和灵活,感觉是在公共场合干私活,与时光以及漫步其中的陌生人交流。书店是一个广场,是街道的延伸,是一个市场。无论从生理还是感觉上,铺面工作都要比小隔间或办公室的工作更呼吸顺畅,更能敏锐地感觉到光线的变化,季节的来去和起伏。转铺面就像是转世界,是主动的参与,而不是偷偷摸摸的逃避。

——《书店的灯光》刘易斯·布兹比

小黑板上的诗为六条手写,节选自海桑 《我喜欢女人》。

我曾在一家独立书店做了十一个月的店员,用“做”这个动词感觉很像是一份扮演书店店员角色的体验。当我的戏份“杀青”时,我写了一些工作总结,把这十一个月的体验放在电子秤上论斤论两地称了一下,理性地算算在被整书、进书、卖书、退书、读书、帮顾客找书等工作切得碎碎的十一个月里,自己收获了几克,又成长了几两。但那些文字如今不过转换成简历上的几行,偶尔会回想起的还是在书店里遇到的一些人,一些事。

有一位大哥,三十五岁上下,一周有三四天能在店里看到他,弯着腰,两只手臂支在陈列区书的封面上,趴着,玩手机。反复遇见他几次后,我开始留意。没见他翻开哪本书看,也从不消费,每次来始终保持那个趴在纸质书上浏览电子信息的姿势。并且,他的着装也相当固定,只有冬夏之分。夏天是一件白色纯棉背心配一条迷彩工装长裤,肩上搭着和迷彩裤配套的长袖衬衫;冬天时肩上搭着的变成了一件黑色皮衣,身上着一件米白色长袖和白裤子。一副墨镜不分冬夏,永远遮在脸上。

因此,我和同事们私下里就称呼他“墨镜大哥”。无论工作日还是周末,店里人多人少,他都有可能出现。通常是在下午,像只猫一样有时趴在文学区,有时在商业区,安静地刷着手机。因此,我们都对他充满了好奇。常讨论、猜测他的身份、家境等信息。从他的衣着、外表,包括用的手机来看,都不像一个社会闲散人员,但他却闲散地每天来书店玩两三个小时手机,以一个始终如一的形象与姿态。这些特征的组合都太诡异,但我们谁都没有直接去问过他。

我和“墨镜大哥”仅有的一次对话是夏天时他把喝的冰矿泉水瓶直接放在书上,瓶身上冷凝的水会把封面打湿,我提醒他放在别处。大哥很客气地点了点头,说了一声“不好意思”。

可能他只是喜欢在书店里待着,像是长在社会滚滚主流边上的水草,没打算入流,甚至不打算看一眼,只是待在旁边自己舒服的地方,也没有妨碍谁。

除了“墨镜大哥”,有段时间店里常来的还有一位五十多岁的大叔。那段时间,他通常在上午开门后不久就到,挑一本书,坐在取书用的小木梯子上就读了起来。店里上午一般没什么人,我整书时常常书区只有他一位顾客。三天两头地碰见也就打起招呼,偶尔会聊上几句。

大叔一个人在北京打工,儿子和儿媳在西安打拼。他一条腿有伤残,没法跑步,但不影响行走,蹲起。之前在商场里的一家餐厅洗碗,因为腿不好被辞退。他每天上午来书店看会儿书,下午在商场附近的饭馆或工地找活儿。但因为腿的情况屡次碰壁,雇主嫌他干活不麻利,拖生意后腿。

与很多打工者喜欢阅读快速致富和成功学书籍不同,大叔看书不太被生活境遇左右。他会认真在书架前挑选想读的那本。有的书可能看到书名起了兴趣,读起来感觉不合胃口便立刻放下,转向下一本。人物传记、小说、非虚构、商业经管、艺术画册,他看得很杂,很自如。

我常常会问他正在看的书怎么样,他的回答总是很平淡,从不用“好看”与“不好看”回答,像是吃了一盘家常菜,重点不在可口,而在于一份日常。

大叔这么看了大概两个多月后就不来了。再次见到他是过完新年。他说刚从老家回来,不再工作了。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照顾孙子,儿子和儿媳仍在西安打拼。需要带孩子的他来店里不再那么勤了,时间也改到了晚上。大概是等孙子睡下再出门,时间也只够他在书店晃上一两眼。

每天店里来来去去的各色人物,大多也都是一两眼的交集。我现在能想起的除了上文所写的两位,还有一位。

那天我坐在柜台后看书,一位顾客过来找书,问店里有没有毛姆谈读书的随笔集。这本书店里没有,但我正巧在看的就是它,不过是我自己收藏的老版本的《毛姆读书心得》,刚看了两章。我告诉她可以把自己这本借出,但请两周后一定归还。姑娘肯定地承诺后,留下联系电话便把书拿走了。

这件事的结局自然是这本书再也没有回来,我也没好意思催人家。如今,每次读到毛姆都会想到这本书。我也只能自恋地安慰自己:姑娘,你这招用得妙啊,你成功地让我记住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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