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预认定
、流程节点
受理—→约谈—→调查—→乡镇级核批—→县区级核批1
说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预认定企业如果是商贸企业需要约谈节点,如果是非商贸企业由受理节点直接进入调查节点。
、纳税人报送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 2份 (表式见附件1);
2、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复印件)、总机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1份;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出口企业提供) 1份;
4、成品油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成品油购销企业提供) 1份;
5、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1份;
6、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1份;
7、商贸企业提供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和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购销渠道证明 各1份。
说明:
1、企业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为房屋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经营场地的,固定经营场所证明为租赁协议复印件。
2、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财务核算及财务人员配备情况,销售(或预计销售)实现情况等。
3、分局附报材料
1、《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勘查报告表》1份 (表式见附件2);
2、《一般纳税人认定约谈笔录(商贸企业)》 (表式见附件3);
3、其他所需报告。
、办结时限
受理7天,约谈3天,调查4天,核批7天(以工作日计算)。
5、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6、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审核、录入资料
(1)审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2.0),交给纳税人。
3、案头审核
调阅以下内容,对其进行审核: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信息
(2)税务登记信息
(3)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企业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上述资料与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信息是否一致,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
(二)约谈环节
约谈的根本目的是通过与约谈对象的直接交流,了解印证纳税人的相关情况,以确认其是否为正常经营户。与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章程、组织结构、决策的程序、管理层的情况、经营范围及经营状况等企业的整体情况。与企业出资人约谈,应着重了解出资人与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关系。与主管财务人员约谈,应着重了解企业的银行账户情况、企业注册资金及经营资金情况、销售收入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纳税申报和实际缴税情况。与销售,采购、仓储运输等相关业务主管人员约谈,了解企业购销业务的真实度。对于约谈的内容,要做好记录,并有参与约谈的人员签字。
(三)调查环节
实地查验是印证评估疑点和约谈内容的重要过程。查验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经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赁证明,原材料和商品的出入库单据,运费凭据、水电等费用凭据、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有关机构的验资报告、购销合同原件及公证资料、资金往来账等。在实地查验中,要认真核实区分商业零售企业、大中型商贸企业、小型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除按照上述查验内容全面核查外,对生产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生产厂房、设备、生产人员等必备的生产条件;对商贸零售企业要特别检查有无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对大中型商贸企业要特别核实注册资金、银行存款证明、银行账户及企业人数。
根据审核和实地调查情况,确定审批意见。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正式认定
、流程节点
受理—→调查—→乡镇级核批—→县区级核批1
、纳税人报送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份
3、分局附报材料
《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1份(辅导期商贸企业)
、办结时限
受理7天,调查7天,核批7天(以工作日计算)。
5、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辅导期或暂认定期满的前一个月内提出转正申请。
6、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查验资料
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审核、录入资料
(1)通过系统调阅一般纳税人认定信息,审核暂认定期限或辅导期是否到期;
(2)审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发现问题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3)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录入系统,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2.0),交给纳税人。
3.案头审核
调阅以下内容,对其进行审核: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会计身份证明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税务登记证明
(5)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信息
(6)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7)增值税申报表信息
核对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信息与上述资料是否一致,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
(二)调查环节
主要核实:纳税评估的结论是否正常;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是否正常;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是否正常;企业是否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根据审核和实地调查情况,确定审批意见。
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附件2:《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勘查报告表》
附件3:《一般纳税人认定约谈笔录(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纳税人名称(章):
纳税人识别号
法人代表
经济性质
地 址
经营范围
电 话
注册资金
申请时间
填 列 内 容
年 月--- 年 月
年度实际
销售额或
年度预计
销售额
生产货物的销售额
加工、修理修配的销售额
批发、零售的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合计
固定资产规模
会计
财务
核算
状况
专业财会人员人数
设置帐簿种类
能否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
有无专门防盗门窗、保险柜
企业类别
工业、商业
责任人调查报告:
责任人:
年 月 日
基层税务部门意见:
负责人:
(章)
年 月 日
市(县)级税务部门意见: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不得复写。所附资料规格一律为A4纸。
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勘查报告表
勘查所属期: 年 月
被勘查单位
电 话
邮 编
经济性质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经
营
状
况
本栏目就企业注册资金数、固定资产规模、企业经营方式、经营机构、经营地点、经经营状况、作出报告;对办公地点、核算地点、货物存放地点作出报告。
财
务
状
况
本栏目就企业帐簿设置、会计核算、资金到位、应税收入规模及进销项税金核算、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报告;对会计人员职数、会计业务水平、办税能力等基本性况作出报告;对有关证件的真实性作出报告;对上一年度销售情况、纳税情况、本年度销售情况、增值税税金、预计税负等情况作出报告。
勘
查
人
员
意
见
年 月 日
(签字)
所属
分局
意见
年 月 日
(签章)
县(市)局
职能部门审
核意见
年 月 日
(签章)
一般纳税人认定约谈笔录(商贸企业)
纳税人
名 称
纳税人
识别号
被约谈人
姓 名
被约谈人职 务
约谈人
约谈时间
约谈地点
记录人
约谈内容
约谈人: 被约谈人: 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