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1列“年度”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往上填写,前一年度为“”,前二年度为“”,前三年度为“”,前四年度为“”,前五年度为“”,
(二)一般情形下,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中第6行第2列度纳税调整后所得,根据申报表主表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与第20行“所得减免”分析填报。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第2列第1行至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纳税年度前)或表A100000第19行(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案例:
假设某公司《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情况如下:
年度
纳税调整后所得
-70
45
30
-50
-40
80
则度《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列结果如下:
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行次
项目
年度
纳税调整后所得
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的亏损额
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
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
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前四年度
前三年度
前二年度
前一年度
合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前五年度
-70
0
-70
45
25
0
0
70
0
*
2
前四年度
45
0
0
*
0
0
0
0
0
0
3
前三年度
30
0
0
*
*
0
0
0
0
0
4
前二年度
-50
0
-50
*
*
*
0
0
50
0
5
前一年度
-40
0
-40
*
*
*
*
*
30
10
6
本年度
80
0
0
*
*
*
*
*
0
0
7
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合计
10
编辑设计:北京东城国税
来源:中税答疑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