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质量,更好地参与社会,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今年我市继续为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助听器、轮椅、护理床、床垫、假肢、智能眼镜。(具体辅具名称请参见《关于深化实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通知》(海残联〔〕21号)中的《残疾人大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
01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17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年满18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和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可免费配置省级统一招标确定服务厂商提供的《大额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1件;
02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但不在前款所列范围内的残疾人可按照政府招标价格自费购买省级统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厂商提供的《大额补贴目录》内的辅助器具1件。
3月27日开始摸底上报,申请人可向各村(社区)或各镇(街道)残联申请(在使用年限内不得重复享受),截止上报日期为4月8日,预计6月下发。
残疾人大额辅助器具购买补贴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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