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标不同
工伤保险
由政府部门依法管理,以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工伤人员权益为根本宗旨,以社会效益最大化为原则,不具有营利目的。
意外伤害险
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具有一定的分散意外事故伤害风险的功能,以营利为经营目标。
2、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
法定强制的社会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企业负有依法为全部职工参保缴费的义务,如果企业不依法参保缴费,将承担法律责任。
意外伤害险
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契约关系,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按保险合同约定缴费与理赔。
3、保障水平不同
工伤保险
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法规规定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均可获得补偿,并没有设置补偿限额。
意外伤害险
属于限额责任保险。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限额最高50万元,超过险额部分不予赔付,因此保障水平有限。
4、缴费标准不同
工伤保险
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千分之一左右),比意外伤害险费率低得多。
意外伤害险
以工程造价方式计算,即使以较低费率的某某商业保险为例,每保额1万元的费率为千分之0.1,如果投保额度50万元即为千分之5。即时享受最高下浮百分之50比例也达到千分之2.5。
所以,用人单位即使买了意外伤害险,依然需要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