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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0-06-28 04: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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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安委会关于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马安〔〕9号)转发给你们,请属地政府(园区)和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县安委会《关于对市政府安委会暗查暗访、挂帐督办我县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的通知》(当安〔〕3号)和县安委办《转发市安委办关于1月份安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的通报》(当安办〔〕10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县政府领导关于安全隐患整改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强化督导和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对市安委会挂账督办、暗查暗访的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完成的,要确保按期整改完成;对本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通报的新增三项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

在整改治理期间,各责任单位和属地政府(园区)要按照职责范围组织好、实施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隐患整改完成后要将隐患整改前后图片和文字说明材料报县安委办汇总,做好隐患及时销号,闭环管理。联系人:孔鸣,联系电话:6731412。电子邮箱:maskm666@

当涂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4月30日

马安〔〕9号

关于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马安〔〕5号)要求,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开展了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活动,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下旬至4月上旬,市政府安委会组成11个综合督查组,结合目标管理考核情况反馈和年度工作指导,对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其中地区督查组5个,分别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交运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分管负责同志率队,对三县三区、市开发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示范园区进行督查;行业(重点企业)督查组6个,分别由市安监局6名负责同志率队,对市公安、住建、交运等16个部门单位和马钢集团公司、十七冶集团等8家重点企业进行督查。督查发现,各被督查单位对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能够做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一是均及时召开了一季度安委会或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均结合实际制定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组成检查组深入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调度,分管负责同志亲自带队检查;三是均层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到位;四是对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暗查暗访月”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能够认真落实整改要求,部分一时难以解决的也制订了整改计划,有序推进;五是能够落实应急值守要求,重要节假日领导到岗带班、全天候值守。

二、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

(一)各地区情况

1.含山县:县委副书记、县长主持会议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县政府安委办成立了6个综合督查组对各镇、各园区、各部门开展了督查;大检查做到了区域、行业(领域)全覆盖,共查出安全隐患253项,已整改252项,限期整改1项。存在问题:抽查发现部分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

2.和县:结合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县负责人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部署推动,县长率队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督查;县政府安委办组织地域和行业督查组9个,加强大检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发现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570余项。存在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园区在日常检查中存在执法文书未及时抄送企业,未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跟踪督查、形成闭环。

3.当涂县:县长多次主持召开县长碰头会,专题听取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汇报;以安委会文件形式明确了县政府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全县共排查企业1026家次,查出隐患863项,已整改851项;对1家采石场、3处非法磁选厂实施了强制停电措施。存在问题:市政府安委会挂账督办的安全隐患尚有6处没有整改完成,需要进一步加快进度。

4.花山区: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区长为成员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由区领导带队深入企业现场查找问题;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区政府安委会组成9个专项工作组开展检查,全区共检查企业238家,查出隐患124项,现场整改92项,限期整改32项。存在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组建后未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查检查;未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区属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台账缺乏;尚需进一步加快城市燃气管线占压安全隐患整改进度。

5.雨山区: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各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8个督查小组;全区共组织检查组32个,检查企业545家,查出隐患456项,已整改447项,限期整改9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拆除非法选矿点4处,打击非法排尾1处。存在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力量不足,尚不能独立开展现场安全检查;部分油气管线及城市燃气管线占压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完成;未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问题跟踪督办、形成闭环;区属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台账缺乏。

6.博望区:成立了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别带队督查了各镇、各行业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区政府安委会将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区政府各分管领导、各镇及各相关部门;全区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00多家,查出隐患1369项,已整改1212项,限期整改157项,责令停产整顿13家,取缔关闭2家,立案查处1起。存在问题:对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冶金等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需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

7.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及时组织企业自查自纠,督促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分阶段对区内有关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将检查中发现的108条隐患和问题制成视频予以曝光。存在问题: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需进一步提高。

8.慈湖高新区:针对企业春季生产实际情况,把企业自身隐患排查、员工培训等内容作为检查重点;聘请相关行业专家,邀请异地安监部门参与开展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中共计检查生产企业87家,发现隐患258条,对4个非法经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下达了停产通知。存在问题:少数企业未制定春季专项检查方案,检查情况没有建立台账,个别企业安全培训内容单一、流于形式。

9.郑蒲港新区:一季度共开展安全生产检查16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聘请安全专家参加综合督查,先后开展了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木质加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加油站和燃气释放站等方面的安全检查,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市场专项治理,“五小场所”、农贸市场等消防安全大检查,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检查。存在问题:辖区内两个镇安全生产工作不平衡,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自查工作不彻底、不深入。

10.示范园区:聘请安全专家,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起步区和年陡配套产业园内企业开展督查检查,共排查一般事故隐患75条,全部以视频形式在园区一季度安委会上进行了通报,跟踪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园区部分企业现场安全生产警示标识不足,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不完善。

(二)有关部门情况

1.市经信委:分别开展了电力设施、船舶制造、电信服务、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安全教育培训台账需要进一步完善;需加强与企业应急联动机制的建立。

2.市教育局:结合开学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以“消防进学校,筑牢校园‘防火墙’”为主题,开展了消防“六个一”宣教活动;开展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回头看”工作。存在问题:系统内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滞后;当涂县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尚未整改销案。

3.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深入客运企业和场站开展安全检查,深化公路隐患排查和车辆隐患检查,严把公路车辆检查关,开展载人电动车专项整治,严查重罚违法行为,截止3月底累计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5923起;消防部门联合有关市直部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排查单位11121家,督改隐患5436处,罚款59万元,拘留3人;治安部门围绕民用爆炸物品申请许可、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整治,加大烟花爆竹监管力度,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34起,行政处罚4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收缴销毁烟花爆竹3808件。存在问题:要深刻吸取“2.20”“3.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对新增消防隐患的整治力度。

4.市住建委: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建设工程182项,下达整改通知书34份,停工通知书2份,安全警示约谈46人次;专项开展了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供水管网占压隐患排查治理和园林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存在问题: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需会同属地政府和企业进一步加快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进度。

5.市交运局:成立了7个督察组对交运系统内所有单位及重点干线公路、桥梁、渡口、码头和客运站点进行了检查;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行动734起,取缔无证经营行为290起,查处整改企业未经验收擅自经营行为3起,无证上岗行为6起,作业规程不完善行为1起,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3起,查处车辆超载等其他违法行为402起。存在问题:要加大对主管行业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要督促各运输企业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为,依照规定开展隐患自查自报工作。

6.市水利局:成立了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骨干水利工程、在建水利工程、病险水库、河道采砂、防汛安全、农村饮水安全等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

7.市农委:渔业船舶方面先后检查了和县白桥、姥桥、金河口,含山县运漕,当涂县姑溪河等5个渔港(渔民聚居地),检查渔船50艘;农业机械方面检查农机车辆近360台次,排查并整改隐患33起,查处各类违章150余起,检验各类农机车辆近1400台。存在问题:渔港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8.市商务局:成立了9个检查组深入大型超市、商场、菜市场、加油站等86家重点商贸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02人次,排查安全隐患、问题16起,均整改到位。存在问题:需加强对商业企业举办大型促销活动时的安全监管,避免发生踩踏、交通等方面的事故。

9.市文化委:会同消防部门对网吧、影剧院、游戏室、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开展检查,对3家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存在问题: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资料收集归档工作有待加强。

10.市粮食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在全系统布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落实责任,强化整改。存在问题:部分企业还存在消防设施缺乏、安全意识淡薄的现象。

11.市旅游局:切实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对大型活动和旅游节假日的安全管理,和对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带团外出的安全防范。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扩大对旅游企业安全检查覆盖范围。

12.市工商局:能够在企业设立工商注册登记时严把安全许可关,由许可部门许可后办理注册登记;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3.市质监局:全面开展了氨制冷企业压力容器、油气输送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治理及气瓶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设备检验办证、企业操作人员持证、安全附件检定、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制定等内容。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加大对县级质监机构的督促指导。

14.市重点局:积极会同市建管处对重点工程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安装摄像头,随时查看施工现场情况;对复杂危险作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制定方案,并加强现场监管。存在问题:部分承建工程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欠缺。

15.滨江新区建设指挥部:对规划区域范围内在建的公建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安置房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随意堆放、预防高处坠落、临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指定专人跟踪整改、复查。存在问题:部分施工现场存在通道口无防护棚、脚手架外侧未栓设密目安全网、塔吊基础积水严重、现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等问题。

16.秀山新区建设指挥部:邀请建管处专家对规划区域内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帮助企业梳理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积极协调督促前期手续不完备的单位完善相关手续,确保安全施工。存在问题:部分施工现场存在材料清运不及时、施工用电梯接料口两侧防护不实、操作规程及人员证书未悬挂、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缺少等问题。

(三)重点企业情况

1.马钢公司:制定了《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绩效抵押金管理办法》,修订了《中高层管理人员问责办法》和《外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安全责任落实;扎实开展油气管道登记申报和隐患排查工作,共排查油气管线安全隐患43项;以各类高风险危险源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共排查各类隐患375项,均制定了整改计划,有序实施。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快第一能源总厂煤气管网两项重大隐患的整治进度;部分二级厂矿隐患排查整改没有形成闭环,应急预案需进一步完善。

2.十七冶集团: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员工操作行为;公司安管部重点对公司承建的11个工程项目实施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9份,涉及整改内容78条;倒查一季度安全检查开展情况,对不符合项一律按照公司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进行考核。存在问题:部分承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3.城发投集团:认真开展了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工作,强化对危险源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全市居民生活用气、用水的安全供应以及在建工程的安全施工。存在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对主管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市政管网占压等安全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

4. 中石化马鞍山石油分公司:针对春季多风干燥易发生火灾,针对性地开展了多层次的应急演练;聘请有关安全生产专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全员“安全承诺书”签订工作;强化作业现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监控。现场检查存在问题:加油站有个别防护栏损坏。

5. 中石油马鞍山销售分公司: 3月中旬对公司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加强整改。存在问题:未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6.马鞍山供电公司:根据省公司部署开展了春季安全生产自查,重点检查企业对《安规》和现场作业管控的执行力度,从电网安全、作业安全、现场管控到发挥现场关键人的作用,控制作业风险,强化到岗到位监督;通过开展现场标准化评比活动,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奖优罚劣,促进责任落实。存在问题:部分安全隐患整改进度需要加快。

7.马钢矿业公司:成立检查领导小组,邀请有关专家分组对矿业公司所有二级单位开展矿山防汛检查和一季度安全、现场管理及“三反”管理检查;对上季度和节后复工复产检查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存在问题:所属各矿山、尾矿库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8.马鞍山火车站:以调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为重点开展大检查活动。存在问题: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有待加强,隐患排查档案有待完善。

三、现场督查检查情况

此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中,各督查小组在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的基础上,广泛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暗查暗访,聘请安全专家深挖细查安全隐患,反向验证属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查活动共计现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8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00余项,现将其中部分隐患分地区、分行业予以通报(详见附件),望涉及到的属地和行业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督促相关企业整改到位,市政府安委办将对其中重点隐患予以挂账督办。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抓好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二季度气候转暖,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趋于繁忙,旅游等活动进入黄金季节。随着汛期的到来,大风、雷电、暴雨、高温等气象因素对安全生产影响明显,全市进入事故多发频发期。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渔业船舶、农机农电、民爆、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油气管线、市政管网、加油加气站、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专项整治。要对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严格做到“五落实”,切实防范事故发生,巩固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安排,市政府安委会将研究建立安全检查“暗查暗访”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要坚持和完善“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突出以“暗查暗访”为主,暗访的时间和次数不少于检查的三分之二。同时,要继续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挂账销案制度,建立重大隐患“月建月销”制度,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政府购买专家服务常态化机制建设,坚持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从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三基建设”等四个方面创新符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的体制机制和模式。

(三)扎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工作,提前做好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旅游交通运载工具、宾馆饭店的安全监督检查。要严格企业停产、复产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验收,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建设的高危行业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巡查。要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组织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是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尽早安排,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动员、全民教育,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发出安全生产最强音,努力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入人心、贯彻到位。要“以月促年”,进一步深化安全培训教育,扎实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等创建工作。

(五)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夏季和汛期气象因素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公路、铁路、尾矿库、水库等行业领域及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以及易燃易爆场所等重大危险源点的安全监控,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认真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督促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落实汛期、高温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和恶劣性天气停产停工、从业人员紧急避险等各项制度。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4月25日

附件:

全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中发现的具体隐患

一、含山县

(一)安徽海立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未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部分涉及职业病危害岗位员工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未对相关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管。

(二)安徽佳美海绵制造有限公司:车间安全通道被占,个别安全出口封堵;车间部分配电未设置配电箱;部分员工无上岗前培训记录;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隐患排查。

(三)含山县玉龙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仓库重点部位未严格开展日常检查,无日常检查记录。

(四)巢湖市巢联民爆物品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未完成。

(五)中国铁路物资安徽铁鹏水泥有限公司: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未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二、和县

(一)安徽威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加氢装置腐蚀严重;生产车间部分法兰跨接脱落。

(二)和县鼎力热浸镀锌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域内缺少防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灼烫、腐蚀等警示标识;现场作业区道路不平整、不畅通,液池无防护装置。

(三)上海京海(安徽)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设施腐蚀严重;生产、储存区域未设置配电消防沙;二硫化碳储罐穿管空洞未堵实。

(四)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县禹锡路项目现场):塔吊基础有积水;4层以上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脚手架连墙件缺乏,未按规范设置;个人工人现场作业未戴安全帽。

(五)安徽省和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和县迎江西路南侧项目现场):现场施工用电线绑在钢筋上,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处理未到位;现场交叉作业要加强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责任。

三、当涂县

(一) 采石矶涂料公司:推车式灭火器消防带缠绕方式不正确,个别灭火器材过期;部分消火栓前有障碍物;危险化学品仓库内危化品存放与墙距离过近。

(二)湖东南路等路段(当涂县境内)路边设有卖草莓摊点,存在一定交通安全隐患。

(三)安徽长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新建一码头设施目前还未完善审批手续。

四、花山区

(一)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门前消防通道被购物车堵塞;自动扶梯未按规定公布责任明示牌,未按规定进行特种设备定期检查;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马鞍山市星新机械材料厂: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件等资料未见;一台液氧储罐安全附件超期未检,无铭牌,现场发现有阀门泄漏,汽化器出口未配备低温联锁保护装置;现场用电线路铺设不规范,部分带电体裸露,检修电源箱和手挚电动工具处无漏电保护器;现场部分机械转动设备缺少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识不足;未见冶金吊吊钩、钢水包耳轴探伤记录;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见运行记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缺失,组织架构不全。

(三)马鞍山市锦华香港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使用登记证未见,未公示电梯管理、维保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现场发现一台观光电梯求救电话无效;消防报警系统无本公司专人值守,现场发现有误报警情况未能及时处理;燃气使用计量表和阀门处未设专人进行日常检查;三楼餐饮安全出口有可燃物品堆放,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损坏;现场部分灯箱标牌用电线路接线不规范,未穿管;现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足,缺少消防斧、消防锹、逃生绳等,未见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四)马鞍山市松源宝石有限公司:外包单位运输车辆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现场隐患检查原始记录保存不完整。

(五)马鞍山市霍里镇铁矿: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地表塌陷区部分水沟有淤堵,周边有裂缝;—100m水平无水仓,—91m至—100m人行天井钢梯过陡过高。

五、雨山区

(一)安徽长江矿业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地面指挥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制定起重机械操作规程,未提供起重机械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缺少“安全投入”、“三同时”、“相关方管理”等制度;相关方管理中仅针对了“爆破作业”,未对运输、检维修、设备安装、施工等相关方进行管理;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不足。

(二)马鞍山市蓝焰工业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未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细化,缺乏可操作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过期未修订;乙炔运装平台护弦缺失;乙炔发生间楼梯护栏缺失;液氧储罐下部管道保温材料老化,汽化器周边未设置防撞栏;气瓶充装人员证件超过有效期限。

(三)马鞍山江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炸药生产线女工未按规定将长头发挽起或戴工作帽;未提供锅炉水处理作业人员证件,压力容器未进行年度检查,压力容器、蒸汽管道安全阀检验报告未见,压力容器未及时填写运行记录。

(四)鞍山斯潘内锡汽车维修设备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到位;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未进行法定检测;乙炔、氧气汇流排处电气开关盒不防爆;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未持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不系统、不具体。

(五)安徽港泰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起重机械管理人员未持证,厨房液化气瓶紧邻电线,部分消防通道被堵塞,配电间门窗部分采用金属栅网,起重作业区域通过临时搭建房;职业危害影响因素未进行法定检测;应急预案制定不系统,缺少综合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和相关现场处置方案。

(六)马鞍山市威龙科工贸有限公司:安全投入、职业卫生等相关制度未修订,职业病危害影响因素未执行每年一次的法定检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未申报;仓库电气控制柜电缆外露;⑤号厂房开关插座接木质板,2吨、5吨吊车无脱钩装置,砂轮机缺防护侧板,其上方开关盒无盖,照明电为白炽灯;①号厂乙炔气瓶接线处外皮剥落,乙炔气瓶空瓶摆放处有实瓶存放,且过于靠近油桶存放区域;生产厂房安全警示标识过少,通用桥式起重机地面指挥人员未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两台行车起重重量限制器缺失。

六、博望区

(一)马鞍山市晨虹气体公司:装运气体车辆为非危化品运输车辆;现场气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

(二)马鞍山博望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马鞍山市恒利达机械刀片有限公司:作业场所缺少安全、职业卫生警示标志;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马鞍山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紫外辐射作业场所无职业危害警示标志;6车间出入报警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

(二)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喷漆岗位部分员工未佩戴防护用品;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操作规程未发放到岗位;车床作业人员未戴防护镜。

八、慈湖高新区

(一)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机泵转动部分未设置防护装置;部分管线未标识介质名称和流向。

(二)安徽金桐精细化学有限公司:部分设备腐蚀严重,部分电机电缆穿管破损严重;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

(三)马鞍山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粉碎车间配电箱旁未设置消防器材,配电箱缺少防尘措施。

(四)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荷塘月色居住小区工程项目现场):脚手架作业层未铺满脚手板;模板支撑立杆基础垫块、扫地杆设置、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楼面洞口无防护。

(五)中国十七冶集团慈湖CK-1项目部(雨山东路88号):基坑周边临边防护未到位。

九、郑蒲港新区

(一)姥桥液化气站:液化气储罐围堰未封闭;液化气装卸软管未检验、未跨接;充装房电气线路不防爆;部分液化气气瓶露天存放;部分安全阀、压力表为校检;充装站房未与外界有效隔离;可燃气体报警仪未定期校验。

(二)马鞍山市江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开展职工职业健康体检;未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柴油储存场所未严禁烟火;部分室外检修配电箱未安装漏电保护器;未对员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三)马鞍山江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未设置重大危险源警示标志牌;站区南侧未设置实体围墙;试营业前未经消防验收合格。

十、示范园区

(一) 明鑫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标识不清;车间内钢直梯无防护笼;车间内地板未能及时复原;车间一层超量存放润滑油。

(二)马鞍山宏泰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内氧气瓶和乙炔瓶混放;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车间内吊钩无防脱落装置;车间内吊运路线不明,吊绳未做到专人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

十一、建筑施工

(一)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金鹰天地广场工程项目现场):部分工人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或未戴安全帽,部分安全帽不符合国家标准;配电箱无警示标识,未上锁;塔吊运行时未清理下方工人;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通道不畅,物料堆放不规范,安全防护不到位;现场存在使用液化气焊接现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闭环。

(二)中国十七冶集团公司当涂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项目:油漆工作业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门禁管理未实行封闭式管理。

十二、交通运输

马鞍山长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皖E13085长途客车玻璃窗上缺少2把安全锤,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

十三、水利建设

(一)安徽建工慈湖河中段综合治理工程:无安全培训计划,日常安全培训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台账不全,部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闭环;作业场所管理不规范,物料堆放混乱,部分员工施工时未戴安全帽。

(二)马鞍山市慈湖河慈湖镇开卡疏浚工程建设管理处: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无教育培训台账,安全检查台账中整改负责人未签字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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