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建筑节能工程监督交底记录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监督注册编号
交底地点
参 加 单 位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督部门
慈溪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慈溪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参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职 务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监督部门
交 底 内 容
详细内容见:
《慈溪市建筑节能工程监督方案》共8页
备注
此表一式四份,质(安)监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慈溪市建筑节能工程监督方案(试行)
为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序,依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慈溪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如下监督计划。
建筑节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依据
建筑节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宁波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表》、《宁波市居住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和《宁波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表》、《宁波市公共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等。
建筑节能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方式
监督站对建筑节能工程采取事前控制:监督交底;过程控制:工程巡查、现场实体检测、现场拉拔试验等;验收和备案监督。
1、监督交底:监督站收到《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后,在建筑节能工程开工之前进行现场监督交底。监督交底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需参加。
2、巡查:监督站对建筑节能工程采用抽查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质量控制资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巡查次数,每个工程项目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检查原则上不少于二次,且每个月不少于一次。同时对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于项目管理及施工安全质量差的工程项目增加巡查次数。
三、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检查验收程序及要求
工程项目中的每一检验批施工完毕,应由项目安全员、质量员进行自查,重点部位、关键部位应由施工单位安全质量检查部门复查,自查合格后向监理(建设)单位报验,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对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下列各道工序施工或完成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及时通知监督站。
外墙保温工程:外墙保温样板施工、外墙保温大面积施工及隐蔽前;
屋面保温工程:屋面保温层施工及隐蔽前。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施工,并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实施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结构基层的处理,保温层的厚度,保温层的抹灰、粘贴、挂装与铺设施工,门窗及幕墙施工等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关键部位以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采取旁站形式实施监理。
3、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变更要求
施工过程中,图纸设计变更凡涉及下列内容时,应送原审图机构审查:改变建筑节能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改变门窗形式、数量与尺寸;对建筑节能局部进行深化设计;改变空调系统及节能性能等。
4、建筑节能工程隐蔽工程验收的要求
建筑节能隐蔽工程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查、复查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关键隐蔽部位可邀请设计单位设计人员参加。验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图像资料应有隐蔽工程全貌和有代表性的局部(放大)照片,且应作为隐蔽工程的验收资料与文字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建筑节能工程中间验收
墙体节能工程保温层施工完毕,且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符合要求后,按附件一《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围护结构节能中间验收报审资料》要求,向监督站提交相关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建筑节能工程中间验收,并应在中间验收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监督站,监督站参加该中间验收的监督。中间验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中间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6、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及质量备案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当建筑节能工程结束后,按附件二《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报审资料》要求,向监督站提交相关质量控制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设计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并应在分部工程验收前5个工作日内通知监督站,监督站参加该分部工程验收的监督。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附件三《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备案报审资料》要求,向监督站进行质量备案。监督站按附件四出具《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证明》。
7、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的规定
1)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实施,如委托本市以外的检测机构检测,则检测机构应事先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后方可实施,并在其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对于未经备案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检测报告未加盖备案专用章的,不得作为验收依据。
2)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数量必须满足《建筑节能检测项目及要求》规定的最低值。检测项目均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抽样,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检测内容及数量见附件五《建筑节能检测项目及要求》。
3)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方案备案。建筑节能工程的现场拉拔试验、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测、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的检测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按随机取样原则制定,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同时,于检测前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应按附件六《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备案报审资料》要求,将检测方案报送监督站备案。
四、其他
其他未涉事宜按《慈溪市建设工程监督方案》要求实施
监督联系电话:
监督工作投诉电话:0574-63976195
工程监督咨询联系电话:0574-63976198
建筑节能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63976132
业务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574-63976135
签发:
慈溪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慈溪市建筑安全监察站
200年月日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通知单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m2,万元
结构类型
层数
验收部位
□中间验收 □专项验收
计划验收日期
年月日上(下)午时分
地点
验收组主要人员名单
目前形象进度
责任主体初评情况
检查项目
施工企业自评意见
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意见
1
检验批(分项工程)
2
质量控制资料
3
检验(检测)报告
4
工程观感质量
5
初步结论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有关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总监:
基建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监督站意见:□提供资料符合要求,同意按期验收,验收时间确定为:200年月日午;
□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整改后重新安排验收日期。
经办人:年月日(章)
附
1.验收通知时应分别按《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归档文件》(附表 )中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2.其他需说明的相关情况。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工程名称: 记录编号: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人员到岗情况
质量员 □ 安全员 □ 施工员 □ 项目经理 □
资料员 □ 监理工程师□ 监督员 □ 总监 □
质量保证资料
现场检查情况
其它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人员:
整改(停工)通知单
慈质监(节能)(200 )改字第 号
(单位):
你单位(施工/监理/建设)的 工程,
经查存在下列问题:
处理意见:
边施工,边整改,并把整改结果报我站备案。
以上问题需在 日内停工整改完毕,报我站复查。
签发人:
慈溪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 月 日
签收人:建设: 监理: 施工:
监督存档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部门负责人
分包部门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签字
备注
1
墙体节能工程
2
幕墙节能工程
3
门窗节能工程
4
屋面节能工程
5
地面节能工程
6
采暖节能工程
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质量控制资料
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
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
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验收结论
其他参加验收人员
验收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量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序号
检验批部位、
区段、系统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9
10
11
12
13
14
15
施工单位检查结论: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表 编号: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主
控
项
目
1
第 条
2
第 条
3
第 条
4
第 条
5
第 条
6
第 条
7
第 条
9
第 条
10
第 条
一
般
项
目
1
第 条
2
第 条
3
第 条
4
第 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