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80后男子
向女友借钱
分手后却拒绝还钱
他给出的理由是
相恋时女方隐藏真实年龄“她骗了我这么多年,我不打算给(钱)了。”
近日
湖里区法院就审理了
这样一起民间借贷案件
4年前
60后的李女士与80后的邹先生相识
之后双方发展成为男女朋友
据李女士说,两人在一起时邹先生对她甜言蜜语,后来向她开口借钱,她陆续共借给他约5万元。李女士说,她为了和邹先生在一起还离了婚,没想到他另有新欢提出分手。开始,邹先生分几次还钱,共计2万元。
5月
双方因此事发生争执
还闹到了派出所
在民警的协调下,邹先生写了一张欠条,确认欠款1.5万元,承诺每月还款1000元,15个月还清,李女士也表示同意。欠条上还注明:“以后断绝关系,互不打扰各不相欠。”后因邹先生迟迟没有还钱,李女士凭着欠条将他起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
邹先生表示
双方其实不存在借贷的关系
都是彼此自愿的经济往来
他说,分手后原本打算还钱的,可是在派出所看到李女士的身份证,发现她是1969年出生的,而此前他一直以为她不到40岁。“我妈妈也才53岁,她骗了我这么多年,我不打算给(钱)了。”
漫画/刘哲姝对此法院是这么说的
湖里区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自认存在特殊的亲密关系,但从欠条的内容来看,邹先生于5月确认其本人欠李女士1.5万元。在没有其他证据推翻自认欠款的情况下,仅以对方欺骗实际年龄为由,不能免除其偿还债务的义务。
因此湖里区法院判决邹先生须偿还李女士1.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厦门晚报编辑:麦彬彬审核:赵鹏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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