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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拟入杏林小学一年级就读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知

时间:2018-12-19 08: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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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拟入杏林小学一年级就读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知

各位家长: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黑教发[]29号)、《佳木斯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佳教通〔〕87号)。

我校定于8月1日——8月15日(上午8:30---11:30)进行拟入杏林小学入学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此次采集分为学区内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信息采集。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信息采集地点:

杏林小学一楼招生办公室。

二、信息采集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9月1日至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

三、信息采集要求:

为真实统计本地学龄人口信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黑教联[]31号)、教育厅《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佳木斯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佳教通[]87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适龄儿童需在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参加信息采集,户籍不在实际居住地的需符合在我市长期居住条件。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参加一次采集。监护人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未按规定参加信息采集或提供虚假信息,将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入学进程。

四、学区范围及采集时间:

8月1日—2日乐园社区(乐园、和平、铁峰)、站前南社区(站前南、顺德)

8月3日—4日 先锋社区、林海社区

8月5日—6日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8月7日—8日 晓云社区、安庆社区

五、家长需提供下列佐证材料:

1、学区内适龄儿童:

材料要求:孩子和监护人户口、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原件。)

2、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材料要求: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房证)或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租房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及其随迁子女出生证明(以上所有证件原件。)

五、咨询电话:

0454—8310699

佳木斯市杏林小学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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