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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额外收取电梯费 该不该交?

时间:2021-04-07 0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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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额外收取电梯费 该不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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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众 热 线

9月16日,赣州听众林先生向江西都市广播《消费时代》栏目反映,他是赣州市中洋公园首府的业主,中洋公园首府物业除了收取物业费,每年还收取了一笔400元的电梯使用费,林先生认为收费不合理。林先生称,从元旦收房开始,物业就要求交电梯使用费。他住在32楼,物业规定21楼以上,每年都要交400元的电梯使用费。此外2-10楼是200元/年,11-20楼是300元/年。林先生说,自己查询了相关政策,这样的收费并不合理。向物业反映,物业也没有处理。《消费时代》节目对接了中洋公园首府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电梯费用按照楼层,分为200元、300元和400元三档收费,收费是否合理会向领导反映。节目还对接了赣州市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要看合同约定,具体情况会去核实处理。

律师观点

物业单独收取电梯费是不合理的,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物业管理费用中已经包含了电梯的这一项费用,业主使用无需另外缴费。有一种情况可能除外,那就是这个小区的电梯是后装的,而物业收费标准中依然是以普通物业收费标准收费。

如果小区电梯是后加的,电梯费可以额外收取,或者在新一年的物业合同中增加。因为加装电梯后,物业公司需要承担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检修的责任,这一切都是需要费用的,收费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小区电梯是交房时就有的,那么这项费用不应该单独收取。物业费是一费制,所有的公共设施公共面积公共能耗等,在物业投标或者洽谈时都已经明确告知,物业认可了才会签订物业合同,因此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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