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坚决遏制违法行为,根据9月3日召开的山东省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设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警示牌的通知》要求,我局在醒目位置设置了警示牌,同时要求开发区及各镇街在各站点设立安装警示牌。
通过设立警示牌,以醒目直观的形式,提高工作人员及群众的环境保护和自律意识,确保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行。我局也将切实加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监管,认真做好站点安全保障、电力供应、网络通讯等日常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条件保障,确保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的稳定、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