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说明:
1.由于报考指标生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因此表中各校分数取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的录取最低分数。
2.表中“近三年平均分”计算结果呈小数时,采用去尾取整方法处理小数。
3.广州市真光中学(汾水校区)录取最低分数取广州市真光中学(校本部)当年的录取最低分数;广州市第十六中学(水荫校区)取广州市第十六中学(校本部)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金碧校区)和录取最低分数取广州市第九十七中学(校本部)当年的录取最低分数。
4.若当年学校未在提前批招生,取当年学校除独立招生外的首批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计算。
5.若学校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取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6.广州外国语学校作为外语特色学校不纳入指标到校范围。
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说明:
1.由于报考指标生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因此表中各校分数取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的录取最低分数。
2.表中“近三年平均分”计算结果呈小数时,采用去尾取整方法处理小数。
3.广州市真光中学(汾水校区)和录取最低分数采用广州市真光中学当年的录取最低分数。
4.广州科学城中学、广州增城区第一中学为新认定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因此采用的是近三年学校第一批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
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说明:
1.由于报考指标生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因此表中各校分数取提前批统一计划户籍生的录取最低分数。
2.表中“近三年平均分”计算结果呈小数时,采用去尾取整方法处理小数。
3.广州市真光中学汾水校区(高中部)、六十五中学同德校区(同德中学)分别取广州市真光中学、广州市第六十五中学的指标到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原有两个校区,后合并在大学城校区办学,因此取大学城校区的录取最低分数作为提前批公办公费录取最低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