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定于10月24日举办中山市“绿树思亲,碧海寄情”骨灰集体海葬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活动目标
为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推广海葬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海葬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绿树思亲,碧海寄情。
三、 活动组织
活动由民政局、精神文明办、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联合主办,市殡葬管理中心承办,市殡仪馆协办。
四、 活动时间
10月24日上午。
五、 活动地点
南朗镇横门出海口。参加骨灰海葬人员于10月24日上午8: 30前携骨灰(在市殡仪馆寄存骨灰的需在当天8: 30前办理手续)在市殡仪馆业务厅门前签到,统一乘坐车辆前往横门出海口,分批进行海葬活动。
六、 活动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8日。
(二)报名地点:
1、东区社会事务局(中山五路63号,东区办事处307室,联系电话88301730);
2、市殡葬管理中心(东区沙石公路10号沙岗民政工业村B栋一楼,联系电话:88806109 );
3、市殡仪馆(东区沙石公路2号,联系电话:88819340 )。
(三)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逝者亲属)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指定的报名地点,签订骨灰海葬承诺书。如骨殖需火化的,需要到所属镇区开具证明(骨殖火化证明)。
七、 海葬补贴申领
对符合条件的海葬活动参加者实行节地生态安葬补贴。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逝者生前是东区户籍居民或《骨灰寄存证》持证人(以下统称持证人)是我东区籍居民。
(二)补贴申请
申请节地生态安葬补贴,须于报名时填报《中山市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声明书》及《中山市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如下材料:
1、 《遗体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骨灰寄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持证人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持证人非东区户籍但逝者生前是我东区籍居民的,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逝者有效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