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宁网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姜明助
23日上午,市防办下发咸汛办电〔〕19号文,决定从9月23日10时,全市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7月18日出梅至今,我市以晴热高温少雨天气为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8成,全市大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旱情,气象部门发布了气象干旱红色预警。截止9月22日,我市农业受灾人口42.6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65万公顷。同时气象部门预测,直到十月上旬,我市仍无有效降雨,抗旱形势越来越严峻。
根据《咸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4.5.1条的规定,当前旱情已符合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条件,经报市防指领导同意,市防办决定于9月23日10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办要求,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地要强化抗旱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准确研判分析旱情、算好水账、优化配置各类水源、科学指挥抗旱减灾,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优先保障人畜饮水,尽量降低农业生产损失。市防指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规定,对口落实工作任务,为当前抗旱攻坚提供人工增雨、用电用油、资金筹措、农技指导、机具维修、流动浇田、拉水送水、打井找水、舆论宣传等方面的抗旱服务,形成攻坚合力,全力支持抗旱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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