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建房函〔〕229 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 建办城函〔〕243 号 ) 文件精神,决定自 年起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给予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并明确加装电梯项目为纳入中央补助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我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推进力度,根据《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 ( 湘建房〔〕159 号 ) 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申报工作。
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调查摸底。各地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本地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调查方案,确定摸底范围,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市县调查摸底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调查摸底工作,确保调查情况真实、完整和可靠。
合理确定年度项目计划。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区分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将符合加装电梯条件且群众意愿强烈的老旧小区项目列入当年加装电梯项目计划。
根据通知,各地需及时上报项目清单。各地住建部门商财政部门 ( 综合工作机构 ) 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安排,编制年度加装电梯项目计划清单,按要求如实填写附件表格《- 年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清单表》,于 年 10 月 15 日前分别报住建厅房产处、财政厅综合处 ( 含电子版 ) 。
各地要在坚持以民为本,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因势利导,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抓好加装电梯计划项目实施。下一步,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将实施效果好的项目纳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补助支持范围。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