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1号)文件精神,全省高等职业院校进行第二批单独招生,现面向社会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招生院校及专业
招生院校为符合条件的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含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专科教育的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校,下同)。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前景好的专业。
三、招生形式、类别及计划
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普通类、B退役军人类、C技术技能类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普通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退役军人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技术技能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退役军人类、C技术技能类。
四、报名条件
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五、资格审核及报名
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部门在惠民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会议室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设立的资格审核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事宜请关注惠民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