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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华东理工大学国际社会工作学院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学生投身社会工作事业,面向全体本科新生和硕士新生的:永真社会工作本科新生奖学金,永真社会工作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为进一步激励社会工作学生潜心学业,奉献社会而设立的:赵环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为鼓励困难家庭学生砥砺前行、出色完成社工学习而设立的:齐家珊社会工作专业励志奖学金。
永真社会工作本科新生奖学金申报通知为推动华东理工大学国际社会工作学院的人才培养,鼓励优秀学生投身社会工作事业,特设永真社会工作本科新生奖学金。
一、组织机构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社会工作系主任、专业责任教授、专业教师组成,社会工作系主任担任主任委员。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新生。
2.第一志愿为社会工作专业入校的大一新生,或专业分流时综合成绩排名前40%并入读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
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品德优良。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
5.完成学业后,致力于投身社会工作及相关事业。
三、资助名额与标准
1.每年奖励10-20名社会工作专业本科新生。
2.专业分流时,综合成绩排名前1%并入读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人;专业分流时,综合成绩排名前2%-20%并入读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6,000元/人;专业分流时,综合成绩排名前21%-40%并入读社会工作专业的本科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人。
3.第一志愿为社会工作专业入校的大一新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填写申请表,发送到hlshgz@。
2.每年申请起止日期为9月1日-9月30日。
3.评委会审核,并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后,评委会根据获奖名单发放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5.奖学金发放后,接受长期监督和评议,若发现有违背评审标准或受学校各类处分、不能按期毕业(博士除外)、论文不合格、重合率超标等情形,评委会有权追回奖金、撤销荣誉。
五、附则
1.本评审办法由评委会制定,最终解释权归评委会。
2.本评审办法自9月起实施。
注:永真社会工作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和评审事宜将延期举行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9月
赵环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申报通知一、组织机构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社会工作系主任、专业责任教授、专业教师组成,社会工作系主任担任主任委员。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开展赵环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社会工作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品德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现有综合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为院系社会服务做出突出贡献。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5.完成学业后,致力于投身社会工作及相关事业。
三、奖励名额与标准
1.每年奖励本科生3名、硕士研究生4名、博士研究生1名。
2.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
3.该奖励在学制期内只能获得一次,与齐家珊社会工作专业励志助学金或本校其他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发送到hlshgz@。
2.每年申请起止日期为9月1日-9月30日。
3.评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奖名额的150%确定参加答辩名单并公布。
4.评委会组织答辩会,由申请学生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答辩,评委会确定名单并公示。
5.公示无异后,评委会根据获奖名单发放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6.奖学金发放后,接受长期监督和评议,若发现有违背评审标准或受学校各类处分、不能按期毕业(博士除外)、论文不合格、重合率超标等情形,评委会有权追回奖金、撤销荣誉。
五、附则
1.本评审办法由评委会制定,最终解释权归评委会。
2.本评审办法自9月起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9月
齐家珊社会工作专业励志助学金申报通知
一、组织机构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社会工作系主任、专业责任教授、专业教师组成,社会工作系主任担任主任委员。评委会负责制定评审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齐家珊社会工作专业励志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华东理工大学全日制社会工作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品德优良。
3.学习勤奋,积极进取,成绩良好。
4.家庭经济贫困,生活简朴,无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购置和使用中高档数码产品或其他消费品。
5.孤残学生、农村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单亲家庭特困学生、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家庭遭受重大疾病或变故的学生优先。
6.完成学业后,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及相关事业。
三、资助名额与标准
1.每年资助本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共8-10名。
2.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1.学生填写申请表,并发送到hlshgz@。
2.每年申请起止日期为9月1日-9月30日。
3.评委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奖名额的150%确定参加答辩名单并公布。
4.评委会组织召开答辩会,由申请学生就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答辩,评委会确定名单并公示。
5.经公示无异后,评委会根据获奖名单发放助学金和证书。
6.奖学金发放后,接受长期监督和评议,若发现有违背评审标准或受学校各类处分、不能按期毕业(博士除外)、论文不合格、重合率超标等情形,评委会有权追回奖金、撤销荣誉。
五、附则1.本评审办法由评委会制定,最终解释权归评委会。2.本评审办法自9月起实施。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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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客说:
果然是别人家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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