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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女性最残酷的刑罚

时间:2023-08-11 1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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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对女性最残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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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四五,皮肉受点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抢饭碗”。此类唱数词是由执刑的差人临时编凑的,针对不同案件,唱数词不同。一个简单的杖刑就会如此,何况其他酷刑,酷烈程度可见一斑!

影视剧中受刑女子

古人的智慧是无穷的,自然审讯犯人的刑俱也是五花八门,如史料记载一种将女犯吊起,由阴户插入,因为两脚不触地,体重下坠,木条会慢慢由口鼻穿出,往往受折磨多日方死。又如四川、云贵一带还有人用此私刑。但并非用木马,而是在春天将犯人绑在竹笋上,笋尖插入阴户肛门,一旦下雨,竹笋发飙生长,将人慢慢刺穿而死,这也算是古代女子淫刑之一。

今天小编说的是另一种刑罚—烙刑,它是最古老的酷刑之一,早在我国殷商时代,纣王和他的宠妃便发明了一种称之为“炮烙”的刑法,即将受刑人赤身捆绑在用炭火烧红的铜柱上。而在审讯人犯时,一般是将受刑者的衣服脱掉,然后将烧红的炭块放在身上,或者用烧红的铁条烙烫犯人的肉体。现代法西斯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但刑具种类繁多,而且手段也更加残忍。

许多刑讯者还针对女性的特点,发明了一些专门用于女犯的烙刑。发名这些刑具的也是人才,例如西汉武帝时期的酷吏张汤就是一位刑具发名专家。刑具有烙铁、菸头、蜡烛、灯泡等等,凡是能够产生灼热的物体,都可以用来对女犯施刑。例如:用烧红的铁条或点燃的香菸头烙烫女犯的大腿、脚心、等敏感部位;用点燃的蜡烛流下的烛液滴在女犯的上述部位。给犯人带来极大的心里身心方面的痛苦。

这有一段记载:说四十年代末东北的土匪还发明了一种叫做“点天灯”的灭绝人性的兽刑。烧杀抢掠之后,土匪将抓获的解放军伤员和一名年轻的女卫生员作为“战利品”带回山中。在匪窟里,被俘的解放军战士受到了骇人听闻的摧残,尤其是那名年仅十九岁的女卫生员,更成为土匪们疯狂报复和发泄兽欲的对象。土匪将女卫生员剥得精光捆绑起来,先是轮番奸淫,接着又对她施以各种酷刑,疯狂地摧残她稚嫩的肉体。

最后,他们采用了这种“点天灯”的兽刑:天黑后,受尽摧残的女卫生员被土匪们拖出洞外。使其头朝下地倒悬起来,用人的肉体做成的“天灯”燃烧了半个多小时,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不断地在山谷中回响。

可怜的女卫生员惨死在土匪的这种兽刑之下。当然这伙没有人性的土匪最终被剿灭了,但是他们的所做所为真的是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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