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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无保险、未戴摩托车头盔、准驾不符……安全隐患多,如此上路行驶要不得。7月30日男子心存侥幸多项违法上路行驶被银川交巡警查了个正着,依法记26分罚款860元处罚。
在整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精准治乱、合力保畅”交通文明百日攻坚行动中,兴庆区交巡警一大队加大对摩托车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套牌、拼装改装、噪音扰民、注销报废、逾期不审、无证假证、不买保险或保险过期、准驾不符、饮(醉)酒驾驶、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通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轻便摩托车载人、不带安全头盔、非法飙车及学生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从严处罚。
7月30日10时20分许,驾驶员杨某驾驶轻便摩托车在胜利街林华南巷非机动车道行驶,被正在巡逻的兴庆区交巡警一大队副大队长汪彦华发现,经查:驾驶员杨某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共五项交通违法行为。在进一步检查中,汪彦华发现摩托车坐垫下面一瓶矿泉水瓶装的汽油。汪彦华现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并拖移车辆,同时将杨某移交银古路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银川交巡警提醒:摩托车上路行驶要牌证齐全、佩戴安全头盔,遵章守法出行,确保自身与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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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交警一大队
兴庆交警一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