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月29日下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由荔浦市政法委牵头,荔浦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就关于如何衔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召开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政法委书记钟健主持,市检察院检察长潘险峰、市司法局局长陶戊绍、市法院副院长廖培清、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斌等相关领导以及律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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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会
会议上,潘险峰检察长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广西检察机关调研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进的重要讲话精神,简要介绍了该制度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及诉讼流程,详细阐述了新刑诉法对该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各部门的职责,明确提出了目前该制度在落实过程中在值班律师制度、经费保障、量刑建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随后黄干莲副检察长就《荔浦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讨论稿进行解读,并征询各政法单位的意见。参会人员立足各部门职能,针对办案过程中将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重点围绕值班律师制度、具结书量刑建议是否精准化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会议最终就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成共识,明确了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实施难点和重点及公、检、法、司职责。各参会人员均表示:将积极推进落实该项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政法委书记钟健指出:该项制度的推进是一项重大的司法改革,能有效减少社会矛盾,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各政法单位要全力推进落实该项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荔浦作出应有的贡献。
检察官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程序上可以依法从简、实体上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
来源:荔浦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