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秋扶残”助学活动的通知县直各学校、各乡镇(街道)残联:
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落实残疾人教育扶贫措施,鼓励和帮助家庭困难的每一名残疾人大学新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县残联决定在继续开展“金秋扶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在高考中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大学院校录取的贫困残疾人考生;在高考中被高职学校录取的贫困残疾人考生;在高考中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大学院校录取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
二、资助金额:对二本以上大学院校录取的残疾人考生资助5000元/人;对高职院校录取的残疾人考生资助3000元/人;对二本以上大学院校录取的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资助3000元/人。
三、有关要求
(一)县直各学校要及时提供资助对象的基本信息情况,各乡镇(街道)残联要认真组织做好资助对象家庭情况调查核实工作。
(二)受助考生应认真填写《习水县“金秋扶残”助学申请表》一份,提交受助学生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账号复印件等材料,并经当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乡镇(街道)统一收集上报县残联;残疾考生还需填写《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受助学生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账号复印件等材料,经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收集上报县残联。此项工作原则上在9月10日前结束。
(三)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另行通知发放方式和时间。
(四)“金秋扶残”助学行动是针对贫困残疾人考生或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考生的一项特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申报其它助学项目不受此限制。
四、联系方式
地址:习水县残联
联系人:袁利琼
联系电话:0851-22520377
QQ群:习水县残联系统(250132033)
附:1.《习水县“金秋扶残助学”申请表》
2.《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
附件2
终审| 何江兰
初审 | 张睿智
编排 | 王 蝶
主办|二里镇人民政府
投稿邮箱|727728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