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课桌椅与教学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
二、项目名称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课桌椅与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三、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及最高控制价
详见《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课桌椅与教学仪器采购项目招标须知》
四、质量要求
标准合格
五、投标人资质与报名提交材料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一、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参加该项目则无需该授权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产品参数表有列明需要的检测报告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产品参数表有列明需要提供的样品需在报名截止前提供;每份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费用自理,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非中标样品于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
六、招标方式和评标办法
由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果最低价相同以采购招标通用方式确认中标人。
七、投标报名地点和截止时间
报名材料应于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送至报名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材料将被拒绝。报名地点: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校内。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8月16日下午17:00前转到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账号,(户名: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账号:9010711120010991005775,开户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海口支行,备注:城里小学课桌椅与仪器采购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投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五天内退还。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有关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供货期限及安装时间要求
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教学仪器10个工作日,课桌椅30个工作日。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合同款中扣抵,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十、开标时间
8月19日上午9:30。投标方委托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否则,以不符合投标资质论处。
十一、开标地点
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校重光楼6层会议室。
十二、其它规定
详见《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课桌椅与教学仪器采购项目招标须知》
十三、联系人
何老师 电话:15080085182
教育局监督电话:85210463 85232543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
8月12 日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课桌椅与教学仪器采购项目招标须知
一、采购项目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课桌椅与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合同价款
按市场询价最低价 96507元作为发包价最高价,以最低价为中标价。
五、招标项目
详见附件
六、招标项目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课桌椅与教学仪器采购项目(详见方案参数表)。
七、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一、有效的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法定代表人参加该项目则无需该授权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四、产品参数表有列明需要的检测报告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产品参数表有列明需要提供的样品需在报名截止前提供;每份复印件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样品费用自理,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验收的依据,非中标样品于开标会议结束后当场退还。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叁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8月16日下午17:00前转到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账号,(户名: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账号:9010711120010991005775,开户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海口支行,备注:城里小学课桌椅与仪器采购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于投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五天内退还。中标人必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有关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工期要求
教学仪器10个工作日,课桌椅30个工作日。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合同款中扣抵,违约金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十、质量要求
合格。
十一、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总价应含税费、管理费、劳保费等一切与施工相关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招标单位不再支付投标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临时变更的除外)。
十二、评标办法
密封报价。本招标项目采用最高控制价以最低价确定中标人法。如果最低价相同以采购招标通用方式确认中标人。
十三、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未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四、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五、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保修期限为一年。
十六、开标时间
8 月19 日上午9:30。投标方委托人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场,不允许其他人替代,否则,以不符合投标资质论处。
十七、开标地点
福清市海口中心小学重光楼6层会议室。
十八、开标程序
开标会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实行采用最高控制价以最低价中标人,投标前由主持人宣读招标须知,并经投标人承诺,无异议后开始开标。
十九
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出现人身安全或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经济赔偿并作妥善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与招标单位无关。
福清市海口城里小学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