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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便利】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时间:2022-03-15 02: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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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便利】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全省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全面提升登记便利化

为了进一步方便个体工商户登记,简化登记材料、优化登记流程,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本省区域的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进行了明确规定,《实施细则》自10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包括:1、规定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变更、注销各个环节提交所需材料;2、规定经迁入地登记机关同意,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跨登记管辖区域迁移,具体办法参照企业迁移登记相关规定执行;3、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实行审核合一制度,由登记人员一人办理受理审查核准等全部流程;4、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适用的几种情形;5、规定了其他相关内容。

为了保证《实施细则》10月1日顺利实施,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区)登记机关做好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加强组织学习。各县(区)登记机关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对登记人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区)登记机关要充分利用网络、窗口、报刊、新媒体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实施细则》,更加方便快捷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变更、注销等事项。

(三)做好服务保障。各县(区)局要在注册登记窗口设立免费咨询帮办服务台,指定免费帮办人员,配备能上互联网的电脑,指导申请人现场网上申报和登记,鼓励和帮助个体工商户登记使用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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