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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元节祭祀期间禁止焚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 告

时间:2021-11-08 07: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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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元节祭祀期间禁止焚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的 通 告

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维护城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倡导文明祭祀,现就中元节(俗称“七月半”)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我县建成区城市道路(包括道路、广场、绿地、河道两侧、居民小区、单位等区域)从事焚烧冥纸冥币、烧香、燃放烟花鞭炮等祭祀活动。

二、提倡网上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网上祭故人、短信表深情等多样式、现代式祭扫活动,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用科学、健康的形式表达。树立环保意识,做到在祭祀过程中不乱扔杂物、不破坏草地树木、不污染空气河流、不影响他人生活,大力维护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自觉做到不在城市建成区内焚香烧纸、抛撒冥币、鸣放鞭炮、点放孔明灯。

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晋城镇、常林乡和县城社区将组织人员对县城区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管理,加大车巡、人查严控力度。对不听从劝阻者,将采取强制熄灭和清除措施,并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和《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四款、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酿成火灾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照有关规定,暂扣祭祀物品,并处以罚款;对不听劝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局

8月8日

责编:何心耘

编辑:杨胜应 李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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