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一男子刘某酒后企图撞公交车自杀,造成车内3名乘客受伤。昨日,记者从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获悉,该男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8月10日18时50分,在平顶山市矿工路与沿河路交叉口,一辆68路公交车正常行驶期间,一男子突然跨过马路中间的栏杆撞向公交车。公交车司机采取紧急措施急刹车,男子下巴受伤,公交车内3名乘客受伤。围观群众报警后,光明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查,该男子叫刘某,27岁,新华区人。据刘某供述,其父母离异,自己年幼时便跟随爷爷奶奶生活。8月10日,刘某因与父亲发生纠纷后,喝了大量的白酒企图撞公交车自杀。因其行为导致公交车急刹车,造成车内3名乘客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目前,光明路分局依法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