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金平法院走进了两名当事人,他们是昔日的生意伙伴,因为租赁合同纠纷而剑拔弩张,成了案件的原被告。但是今天,他们是主动来找民事审判庭法官签调解协议的。
是什么让他们重拾友谊
一起来看看吧
朱某与李某系生意伙伴,李某租赁朱某挖机在金平县二级路隧道口开挖石场。
眼看着三个月过去了,李某一直未按约定向朱某支付租金,朱某便撤回了挖机,经结算,李某共欠朱某挖机租金75500元。
后李某承诺朱某,待工程验收完毕就支付租金,但一直未兑现。
,朱某找李某索要租金,只得到了“6月份左右付钱”的欠条承诺,后来便联系不上李某。
春节,朱某再次找到李某索要租金,得到了李某付款的承诺,但至今分文未付,朱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
案件还未开庭,承办案件的黄法官了解到双方之前是要好的朋友,于是经过电话调解,促使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到法院当天支付朱某1万元,余款分两期到明年8月前还清。
朱某从丽江赶来,李某从个旧赶来,故友相聚,握手言和,达成调解。
“我找了他四年了,因为挖机款,他躲了我四年,后来电话也联系不上了,我也没想到朋友会这样。”朱某说。
“这些年我做生意亏了,一直在想办法还他钱,我也惭愧没能及时还钱,希望他给我点时间,现在我们已经商量好了来法院签协议。”李某道。
双方均表示“舍不得放弃这份友谊!”。
法官寄语
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人与人之间难免发生纠纷,但用心计较般般错,退步思量事事宽!只要矛盾双方相互退一步考虑对方的难处,便可化干戈为玉帛,重拾一段可贵的友谊。
来源|金平法院
编辑|庄莉
审核|钟旭
红河中院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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