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晋城市万通商业广场召开。本次会议由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债权人、管理人、债务人代表、职工代表等共计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合议庭通报了案件的审理情况: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系于5月16日在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但因经营不善、后续资金不足,导致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在该公司向晋城中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后,晋城中院经审查认为,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具备重整条件,且该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于7月4日作出裁定,裁定受理晋城晋邦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
该案件是晋城中院直接受理的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晋城中院对该案件的审理予以充分重视,成立了专门评审组,以公开竞争的方式指定了管理人,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和公告。
据了解,在公告的债权申报期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74户,此次实际到会的债权人有56户,到会债权人人数与到会债权人代表的债权额所占比例达到法定的开会条件。
会上,管理人向大会报告了执行职务工作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提请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管理人决定聘用留守人员事宜》《授权债委会行使部分职权》《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初步方案》,并将债权表提交会议进行了核查。合议庭就债权人债权异议的救济方式和渠道进行了提示和说明。
会议还以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合议庭、管理人、债务人代表对部分债权人的提问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下一步案件的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陈文泽
摄影:赵开开
编辑:刘丽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