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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调 今秋开学起执行

时间:2023-12-12 05: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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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上调 今秋开学起执行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曾庆扬摄影报道:8月20日上午,吉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对《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作了相关解读。

(网络配图与内容无关)

秋季,吉安中心城区新增4所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市保育院三部(铜锣湾小区幼儿园)、吉州区保育院五里分院、吉州区保育院城建分院、吉州区保育院恒泰分院),公办幼儿园招生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而保教费比以往有所上调。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试行)》主要适用于吉州区城区、青原区城区及庐陵新区城区。吉安市保育院、吉州区保育院的招生范围为吉州区,青原区幼儿园的招生范围为青原区,小区配套公办园主要面向配建所在小区业主子女招生,录完小区业主子女后,如有空余学位报市或所在区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同意,空余学位可面向符合报名条件的吉州区户籍人员招生。

《吉安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明确了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新的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400元调整为600元/月/生;设区市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300元调整为500元/月/生;城区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由200元调整为400元/月/生;农村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由120元调整为300元/月/生,乡镇以下普通幼儿园由100元调整为260元/月/生。

今年秋季入园的新生按即将出台的新收费标准收费,老生按以前的老收费标准收费。执行范围是市中心城区区域的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州区、青原区、庐陵新区。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及批准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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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编辑:吉安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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