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教育局
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濮教〔〕14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和消除大班额工作的通知》(濮教〔〕15号)及《濮阳市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工作方案(--)的通知》(濮教〔〕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全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县教育局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学位等情况科学确定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严格落实县政府核定的办学规模,切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所在地为主就近入学。(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入学。(三)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大班额。(四)县城区学校招生按照户籍、合法住所等条件依次按顺序招生。(五)招生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和省、市、县有关招生政策及规范办学规定,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进行。(六)各招生学校负责审验学生基本信息及合法有效证件,并进行实地核查,确认符合本辖区内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审验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将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人员到招生学校进行复查。(七)县教育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承受力和学位的具体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有权对学生在辖区内进行校际间合理调配,保证学生正常入学。(八)学生家长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依法按时送子女到指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对不按规定影响孩子入学的家长,有关部门将视其轻重对其进行处罚,严禁择校,对不服从调配的学生一律回原籍就读。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区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城区符合入学条件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1.范县实验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400人。2.范县第一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400人。3.范县第二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350人。4.范县第三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400人。5.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一年级新生200人。6.范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一年级新生200人。7.范县实验中学招收初一新生500人。8.范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初一新生800人。9.范县第二初级中学招收初一新生400人。10.范县思源实验学校招收初一新生400人。11.范县板桥实验学校招收初一新生450人。
四、招生范围
(一)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招收范县老城区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辖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二)县第一小学:招收十字坡大道以西,板桥路以北,金堤大道以南,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其中,城关镇明德小学:招收金堤大道以北,十字坡大道以西,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含东李庄、西李庄、付亭等)。注:凡今年新招一年级十月份统一到金堤路小学(原城关镇明德小学)就读。(三)县第二小学:招收十字坡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北,金堤大道以南,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浙豫小区,北杨铺村。城关镇义和庄小学:招收义和庄等城关镇村民子女)。(四)县第三小学:招收十字坡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南,市民公园东路以东,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柳东、柳北)。(五)县第一初级中学:招收十字坡大道以西,板桥路以北,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含赵亭、付亭、东李、西李、朱堌堆)。(六)县第二初级中学:招收十字坡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北,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义和庄、张青营、北杨铺)。(七)范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黄河路以南,英才路以东,板桥路以北和人民大道以东,金堤大道以南,铁道以北,榆林路以西,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辖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杨庄、邢庄)。范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黄河路以南,十字坡大道以东,铁路以北,榆林路以西,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辖区内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杨庄、邢庄)。(八)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板桥路以南,龙盘路以北,迎宾大道以东,十字坡大道以西,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十字坡大道以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柳行头、赵庄、仝庄、段庙、殷庄、明庄、韩庄村民子女)。范县板桥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板桥路以南,十字坡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东,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及十字坡大道以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柳行头、赵庄、仝庄、段庙、殷庄、明庄、韩庄)。
五、报名条件及证件审验
各招生学校公布具体招生细则。
六、招生顺序
(一)招收在片区内具有合法住所辖区户口的居民子女。(二)招收在片区内具有合法住所的居民子女及划进片区内具有辖区户籍的城中村居民子女。(三)未能在片区内就读的学生调剂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七、录取方式
(一)招生学校通过对学生基本信息及合法有效证件审验后将符合本片区内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通过校务公开栏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招生学校对符合本片区内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学校进行统一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三)招生学校审验对不符合本片区内入学条件的辖区学生学校给予一次性说明原因,并指导学生家长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报名审验,县教育局将在管辖区域内进行校际间合理调配,严禁择校。调配后由学校录取并发放入学通知书。(四)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进行招生,不得私自跨片区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大班额招生。(五)学籍注册,根据学校报名计划,县教育局在全国学籍网上为正式录取的新生注册学籍,未经教育局审批的新生,自行招收的新生,超计划招收的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及接续。
八、报名时间
8月26日—8月28日。
九、报名地点
在各招生学校进行报名。
十、招生要求
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排本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设立咨询台和招生服务电话,加大对招生政策宣传和释疑工作。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会议精神,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利用职权、关系打招呼、写条子,严禁学校擅自接收关系生、条子生等择校生,严禁各种乱收费行为,严禁证件造假,严厉打击择校中介。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在招生工作中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自作主张,擅自招生,超班额招生的学校或个人,对弄虚作假,谋取利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予以严肃处理,纪检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监督核查专项组,对违规乱纪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予以严厉追责,对中介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要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回原籍就读。教育局监督电话:5261479 5268016 25日下午,各招生学校发布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公告。
范县教育局
8月24日
范县中招统招分配生预分配表
单 位
预分配生数
总 计
780
范县白衣阁乡第一中学
20
范县板桥实验学校
35
范县陈庄乡中学
30
范县第二初级中学
77
范县第一初级中学
184
范县高码头乡第一初级中学
20
范县龙王庄乡大屯中学
10
范县龙王庄乡孟楼中学
15
范县龙王庄乡中学
7
范县濮城镇中学
40
范县实验中学
49
范县思源实验学校
97
范县王楼乡第二中学
11
范县王楼乡第一中学
13
范县希望中学
29
范县辛庄乡中学
19
范县颜村铺乡第一中学
32
范县杨集乡第二中学
10
范县杨集乡中学
18
范县张庄乡第一中学
26
范县陆集乡中学
25
范县卓越中学
13
合计
780
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将进一步加大公办高中分配生向农村学校倾斜,分配生人数和比率将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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