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啦集合啦集合啦
此图一出,必有大事发生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筹资有变化!
对比去年
今年主要有两点变化
大病互助缴费由两档变为一档
缴费基数是全省全部城镇单位
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重特大疾病不用单独缴费
快来看干货
(建议收藏哦)
缴费标准有变化
01
参保范围
1
崇州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托幼机构的在册、在园学生;
2具有本市户籍的散居儿童,以及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成都市公安机关颁发《居住证》的散居儿童;3
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
4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02
缴费标准
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
1﹒个人缴费标准
大学生、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每人每年22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成年居民包括每人每年220元(低档次)和每人每年440元(高档次)两档筹资标准。
2﹒特殊对象缴费标准
我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由医保部门负责资助;
农村优抚对象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资助;
计生帮扶对象由卫健部门负责资助;
残疾人由残联负责资助;
困境儿童(二类)由市民政局负责资助。
上述人员按照每人每年44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
2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10元,特殊人员自愿参保。
3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不再另行缴费。
03
集中筹资个人缴费截止时间
12月31日24:00
04
缴费方式
1
银行渠道
银行渠道分为银行代扣和银行代收。银行代收是缴费人自行通过银行柜台、银行手机APP、银行自助终端机、网银等渠道缴费。
2
三方代收机构代收
代收包括街道、乡镇、社区、村(组)代收;学校代收;资助单位代收。
3
非接触式渠道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成都税务”、“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网上申报缴费。
4
窗口缴费
目前崇州市政务中心及人社局均设有社保费征收专窗,可供缴费人进行各类社保费款的缴纳。
医保是我们生活的重要保障
所以
小编建议大家
一定要购买医疗保险
关键时刻能报销
事关每个崇州人的医药费
请大家
来源:今日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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