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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11月29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立案侦查的烟台国轩工艺艺术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到起诉阶段。为切实维护合法权益,顺利推进案件侦办,请没有报案的投资参与人于10月10日前带齐相关证据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协议书或客户承诺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投资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交易明细、收据等)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办案民警:
张 涛 乌云达来
电 话:
0471-3821152 13789612712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51号(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
8月28日
丨本期来源:回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
丨本期编辑:魏琦婧
丨本期责编:杨静远
丨本期审核:海艳丽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呼和浩特新闻网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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