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600字范文 >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问答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问答

时间:2024-04-19 20:43:30

相关推荐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问答

点击上方“创新西安”关注我们

Q: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有执行年限的规定吗?适用于哪些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度的企业所得税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政策适用于-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Q: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什么变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由原50%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形成无形资产的,由原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提高至175%。

Q: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以前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对已形成无形资产摊销的能否适用新政策?

根据企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属于-度范围内的摊销允许按本政策规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按175%进行加计扣除。

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100万元,摊销年限为,且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范围,则其-每年度可税前摊销额为10×175%=17.5万元。

Q: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上一年度没有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而在本年度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判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Q: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已经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本年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更新信息后仍符合条件从而又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能否仍然享受税收优惠?

可以享受。

Q: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本年度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是否还能享受该汇算清缴年度的税收优惠?

不得享受。企业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Q: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需要去税务部门备案吗?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填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一式两份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不需另外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材料。

Q:若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被撤销,对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有什么影响?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经公示确认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方表明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相应的,若企业在优惠备案后,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撤销其登记编号,则相应年度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其已享受税收优惠的年度需补缴相应年度税款。

Q:除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方面规定如何?

除提高加计扣除比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方面的规定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1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Q: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每年都要申请认定?

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码,可继续享受优惠。

Q: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是一样的吗?

两者都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换,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END

来源:市科技局创新体系建设处、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及网络综合

免责声明:本微信公众平台“创新西安”所发表内容注明来源的,版权归原出处所有(无法查证版权的或未注明出处的均来源于网络搜集)。转载内容(视频、文章、广告等)只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平台认同其观点和立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原作者负责。

——————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