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黄某犯制造、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彭某犯制造、运输毒品罪……”
6月18日,随着审判长法槌的落下,由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彭某等为首的20人制造、运输毒品案得到法院判决。法院依法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黄某等20人制毒团伙三次共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750余千克,公安机关另现场缴获580余千克氯胺酮固液混合物。黄某、彭某、刘某、陈某、卢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5名被告人被判处死缓,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7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利欲熏心 / 四处寻买制毒原料
黄某与彭某系小学同学,两人都是广东惠州人。彭某因赌博欠黄汉苑高利贷未还,7月,黄某邀彭某合谋去外省制造“K粉”,两人一拍即合。
彭某因与湖南人刘某熟识,便安排他去物色制毒地点,刘某则联系了在广东打工的湖南老乡陈某,并告知其制毒地点需具备的条件。
陈某随即想到了自己老家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金水村的金石铜矿工棚,企图租赁用于制毒。彭某、刘某、陈某及卢某,从广东惠州到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金石铜矿工棚进行实地考察,选中该处作为制造毒品的场地。
陈某于是与金水村原村主任陈某某联系,商议租赁此处作为制毒窝点。黄某、陈某等人对陈某某许以高额报酬,他的是非观和良知逐渐沦丧,最终答应了。
随后,陈某某对金石铜矿工棚的水电设备进行安装,并答应为该团伙看护场地、清理生产痕迹,后来甚至安排村民为制毒人员做饭、望风,已然成为了黄某等人的帮凶。自此,一个深处于美丽山城之下的小山沟,成了源源不断制造并向社会输送毒品的窝点。
一个以黄某、彭某等人为首的20人制毒团伙的罪恶行径,由此拉开序幕。该制毒团伙选定制毒窝点后,黄某等人筹集资金,开始四处寻买制毒原料,组织人员制造“K粉”。
法网恢恢 / 制毒团伙终覆灭
自7月至11月,以黄某、彭某、刘某等为首的制毒团伙共制毒三次,前两次共制造出毒品氯胺酮145千克。然而,该团伙没有收手,而是再次谋划实施更大规模的制毒。11月,黄某等人组织购买制毒原料的金额达到400余万元,参与制毒的人数也达到了20余人。
在黄某等人肆无忌惮地实施制毒行为时,邵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湖南省公安厅总队转来线索:有一惠州籍制毒团伙同湖南籍男子刘某、彭某等人预谋在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一带进行制造毒品氯胺酮,该团伙已经将制毒设备运抵邵阳,制毒工人也已出发赶往邵阳,制毒原料也在运输途中。
获知线索后,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机关在市公安机关的安排、配合下紧密布控,现场抓获4名制毒人员,后该案其余被告人相继落网。公安机关在制毒现场查获了氯胺酮605.44千克,氯胺酮固液混合物581.18千克。
来源:
湖南检察